ST昌九: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 昌九 公告编号:2018-060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2651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
作函”)。根据监管工作函的有关要求,公司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 公司股价近日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和昌九集团应说明前期重大事项筹划情
况,核实是否做好保密工作,并提供内幕知情人名单,供本所进行交易核查。
1、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发函询证,
昌九集团回复如下:
昌九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高度关注上市公司业绩改善、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工作。近期,随着国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各项政策陆续出台,昌九集团紧
跟国家监管政策调整、行业发展趋势,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研究论证资产业务
重组、控制权转让、资产剥离或注入等各类方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在此期间,昌
九集团就前述不同方案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初步接洽。11 月 4 日,昌九集团授权代表
与常州天宁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物流”)进行了业务初步接洽;
11 月 9 日,昌九集团授权代表与天宁物流再次接触,就双方合作方向、合作模式进
行意向性洽谈;11 月 14 日,昌九集团与天宁物流双方领导正式会面,就业务合作、
资产重组、控制权转让、资产剥离或注入在内多种方案进行洽谈;11 月 21 日晚,昌
九集团与天宁物流领导进行正式磋商,并初步达成以控制权转让为主要合作方向的
一致意见;11 月 22 日,昌九集团股东同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形成股东决定,“同
意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以整
体不低于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价格进行出售”;11 月 22 日,昌九集团召开临时董
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全部股份,以整体不低于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价格进行出售”决议;11 月 22
日下午,昌九集团与天宁物流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约定昌九集团向天宁物
流或其指定关联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以及待完成增持计划之义务,详
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9)。截至目前,昌九集团尚未聘请任何中介机构。昌九集团相
关业务研究、洽谈及签约遵守了内部保密的要求,经初步核查,尚未发现昌九集团
相关人员违规泄露有关方案的情形。
昌九集团提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目前控制权转让事项仅达成意向
协议,尚未签订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相关风险。
昌九集团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
核查。
2、公司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在控股股东昌九集团进行前述政策研究时,公司为昌九集
团提供了相关政策解读。经公司初步核查,前述政策解读,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我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提供接触前述信息的人
员名单,以供交易核查。
我公司要求天宁物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以供交易核查。
二、 你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4.02 亿元,净利润为 817 万,公司主
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公司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股价如出现异常,
应及时做好风险提示工作。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18-05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6),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8),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经营风险及重大事项不确定性风险多个
方面提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理性投资。公司将持续关注二级
市场股票交易事项,密切跟踪投资者及舆情动向,并继续充分做好风险提示工作。
三、 你公司应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升公司业绩,努力回报投资者,同时
做好投资者沟通解释等工作。
公司目前正在稳妥推进生产线搬迁合并、促进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拓展,努力提
升公司业绩。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2 日,我公司投资者热线接到多起投资者咨询,公
司将通过电话回访方式进行解答。公司将继续采取法定信息披露、投资者热线、上
证 E 互动等方式做好投资者沟通解释工作。
四、 你公司及昌九集团应稳妥推进前述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并按分阶段披露
原则,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1、昌九集团回复如下:
昌九集团将遵守稳妥推进的要求,做好分阶段披露工作,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
按要求披露后续进展。
2、公司回复如下:
公司已经安排专人对接昌九集团正在筹划的控制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并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
亦将高度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督促昌九集团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理性、审慎投资,切勿盲目跟风炒作,避免投资损失。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