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昌九: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 昌九 公告编号:2018-064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昌九
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昌九农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
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相关授
权,同意江苏昌九农科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由南通
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为江苏昌九农科该笔借款提
供担保,由江苏昌九农科向南通众和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
045、2018-047、2018-054)。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下属公司江苏昌九农科的汇报,江苏昌九农科已与南通众和签
订相关反担保合同。
三、合同主要内容
1. 反担保人:江苏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
2. 被担保人: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3.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反担保范围:(1)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项下担保责任所产生的
对债务人的债权;(2)抵押权人根据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项下的担保责任
所形成的,向债务人追索的债权总额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而产生的资
金占用费;(3)债务人在委保协议项下的债务;(4)合同约定的损失赔偿
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及上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差旅费、拍卖费等)。
5. 反担保期限: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履约期限(发生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5 月 28 日,具体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四、备查文件
1. 《反担保合同》。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
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