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昌九: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 昌九 公告编号:2018-068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694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昌九集团”)和常州天宁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物流”)(以
下合称“双方”或“交易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说明和解答,具体回复说
明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短时间内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昌九集团与天宁物流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后,双方就后续工作安排进行
协商,组织考察调研并就股权转让事项进行多次磋商。因交易双方对股权受让后上
市公司注册地址是否迁移有不同意见,天宁物流相关方希望上市公司注册地址迁移
至常州市,昌九集团相关方希望上市公司保留在现有注册地,交易双方通过多轮次
沟通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经交易双方审慎判断,认为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前述分歧,
故双方友好协商后,决定终止股权转让意向。
二、交易双方多次谈判、磋商的具体情况与主要的时间点
11 月 27 日至 28 日,昌九集团授权代表与天宁物流在江苏省常州市进行会面,
就交易整体进度、尽职调查安排、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磋商。期间,天宁
物流方就注册地址事宜向其股东方非正式征询了相关意见;
11 月 28 日至 29 日,天宁物流与昌九集团在江西省南昌市进行会面,就交易进
度时间表、交易流程安排、意向金交付等事项进行磋商。期间,双方就股权转让中
涉及注册地址事项各自表达初步意向,但双方未进行深入讨论;
11 月 30 日,交易双方就考察调研、前期会商事项以电话或即时通讯形式进行沟
通;
12 月 3 日至 4 日,交易双方就整体交易全面推进、转让价款交付等事项进行沟
通。期间,昌九集团就注册地址等事项向有关单位征询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天宁
物流方面进行沟通;
12 月 5 日,天宁物流与昌九集团授权代表在北京市进行会面沟通,双方深入讨
论了注册地址事项,但仍未能就注册地址具体条款达成一致;
12 月 6 日,双方经过友好沟通,协商一致并在北京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三、交易双方产生分歧的具体原因,终止本次股份转让的考虑,及相关分歧发
生的时间点
本次股份转让终止的原因及主要考虑:交易双方对于注册地址具体条款的前述
分歧,经多轮反复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且交易双方合理预计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前
述问题。本着对交易双方、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负责的立场,尽快如实地向
市场披露本次转让事项的相关信息,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并同意终止本次交易,降低
后续可能的争议可能会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交易双方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4 日的谈判重点主要集中于交易整体方
案等事项,对于注册地址细节性议题仅表达初步意向,交易双方未进行深入充分细
致讨论,暂未形成明显分歧,相关会谈沟通仍在正常进行中;2018 年 12 月 5 日,交
易双方就注册地址事项进行专项多轮沟通后仍存在明显分歧。2018 年 12 月 6 日,双
方确认该分歧确定无法在意向金交付截止时间前达成一致,且双方审慎评估无法短
期内有效解决该问题,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股权转让意向。
四、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审慎评估可能影响交易终止的重大
事项,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到位
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评估可能影响交易的相关风险并按规定
进行了充分、必要提示。其中,(1)交易谈判方面,交易双方对于本次股份转让高
度重视,积极推进交易进程,严密组织两地调研沟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多轮次
磋商。(2)信息披露方面,交易双方严格根据交易进展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
及时如实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3)风险提示方面,交易双方审慎判断了交易存
在相关不确定性风险,通过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渠道多次进行风险提示。由于本
次交易时间进展较短、涉及事项众多,双方签署意向协议时无法将包括注册地址在
内的细节性条款全部列明、亦无法精确预估若干交易要素中的所有分歧点,但交易
双方尽力客观、审慎评估了交易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因各类原因导致终
止的履约风险等内容,并予以充分提示。交易双方相关风险提示详见上市公司《相
关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2)、《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五、请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权受让方、公司董监高等近期
股票交易情况,并向我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本所进行交易核查
经初步核查,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受让方、公司董监高在近期未交易公司股票。
公司将按规定整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核查。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