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昌九: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02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向关联方北
京文心华策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心华策”)租赁丽得文化中心
(注:对外宣传名称为“北京文心华策国际影视交流中心”)A 座十一层 A2-
1102-1105 的办公用房。因文心华策与公司共同受间接股东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
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双方具有关联关系,终止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
项。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本次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进行了事前审核,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 公司拟终止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文心华策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办公用房,
系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规范日常经营的正常商业安排,不存在重大违约或赔
偿责任,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亦不存在诉讼纠纷,终止公司租赁办公场所风险损
失可控,该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公司相关解约条件、后续解约安排、方案及过渡期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
司及股东权益,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公司为尊重广大投资者知情权、维护股东权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程
序规范性、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一致性,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违反相
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不违反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租
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薛 镭 李 飞
史忠良 刘 萍
2019 年 0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