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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昌九: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10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 昌九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下属公
司使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基本情况如下:
    一、 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
    (二) 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企业现金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如投资收益再投资金额与实
际初始投资金额合计超过授权额度,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现金理财授权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本次现
金理财授权投资期不超过 12 个月(含滚动投资期,不包含收益结算、赎回或回收
期)。
    (三) 投资品种
    包括银行短期、保本、低风险、稳健型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以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
品、债券(国债、地方债、金融债等品种)。
    (四) 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 公司投资购买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债券,主要受货币政策、财
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由于低风险理财
产品也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公司无法保证理财收益,理财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
险。
    3. 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起的相关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财务部应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公司及下属公司单位经财务部分
配额度、同意批复后实施现金理财;
    2. 此次议案通过后,各单位应依据各自权限或规则建立现金理财决策机制,
针对委托现金理财前、委托理财期间及委托理财收回后分阶段建立跟踪管理、风险
控制、财务核验等措施,确保委托现金理财业务平稳进行,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
财务部门、证券事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 不允许公司参股、联营、合营公司或任何不合并于上市公司报表范围内的
单位将归集属于上市公司的资金用于现金理财或其他用途;公司控股公司(含间接
控股)或合并报表内的单位仅能用非经营性或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原则上
不得使用上市公司本部的借款、往来款用于委托理财;
    4. 公司财务部及时跟踪所办理存款或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公司通过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
资回报。


    四、 审批情况
    1.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及下属公司现金管理的议案》。
    2.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授权公
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保证资金
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门意见,经核查,全体审计委员认为:公司
本次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均在
公司的可承受范围,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
有助于改善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门
意见。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