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昌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昌九集团、杭州昌信)2020-09-18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昌九
股票代码:600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 25 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尤氨路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和合财富中心 1 幢 3305-3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和合财富中心 1 幢 3305-3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昌九生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昌九生化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昌九生化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生效条
件如下:
1.昌九生化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昌九生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上海享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鹄睿以要约方
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义务;
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一)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 5
(二)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
况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本增减计划 ....................................................... 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声明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声明 ........................................................................................... 15
附 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昌九生化、上市公司 指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限合伙)
昌九集团 指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昌信 指 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昌裕 指 杭州昌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同美集团 指 同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
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或税费统计口径差异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015831152XT
法定代表人 李季
注册资本 48,167 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 1997 年 8 月 14 日至 2027 年 8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 25 号
向企业投资及利用外资、资产经营(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
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
经营范围 务)、化工产品、机械、电子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技术开发及咨
询、综合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尤氨路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同美集团持有昌九集团 100%股权,昌九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有文化资
产管理中心。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
姓 名 性别 职 务 国籍 身份证号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 季 男 董事长 中国 21060319********** 中国 否
马艾麒 女 董 事 中国 15280119********** 中国 否
贺 爽 女 董 事 中国 61011319********** 中国 否
刘 鸣 男 董 事 中国 11010819********** 中国 否
何 为 男 董 事 中国 11010119********** 中国 否
张 浩 男 总经理 中国 36010219********** 中国 否
魏文华 女 监 事 中国 61052619********** 中国 否
(二)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H2K9U48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昌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童小航)
合伙期限 2020 年 3 月 9 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和合财富中心 1 幢 3305-3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和合财富中心 1 幢 3305-3
2、主要合伙人
昌九集团持有杭州昌信 99.8185%股权,杭州昌裕持有杭州昌信 0.1815%股权。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
姓 名 性别 职 务 国籍 身份证号
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童小航 男 委派代表 中国 13043519**********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昌九集团为杭州昌信有限合伙人,杭州昌裕为杭州昌信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昌九集团持有杭州昌裕 100%的份额,双方因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
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昌九生化外,昌九集团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杭州昌信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导致昌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杭州昌
信作为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认购方而增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无其他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杭州昌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 拟认购发行股票种类和数量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根据公司与昌九集团指定方杭州昌
信签署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本次交易中,杭州昌信拟认购配套融资
金额预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杭州昌信拟认购配套融资股份数不超过 43,290,043 股。
2.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定价基
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
者发行期首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4.62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预计发行股数不超过
71,428,571 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在募集配
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杭州昌信的最终认购股款尚需经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确认的发行价格确认。
杭州昌信认购股份的认购股款以货币方式支付。
4.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上述交易方案已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程序
包括(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
免上海享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鹄睿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义务;(3)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5. 转让限制或承诺
昌九集团及杭州昌信已分别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昌九集团
所控制的指定方杭州昌信通过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6.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
他安排
除本次交易外,昌九集团、杭州昌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二)权益变动前后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昌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杭州昌信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信息披露 本次交易前
(不考虑募配)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义务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昌九集团 61,733,394 25.58% 61,733,394 7.50% 61,733,394 6.90%
杭州昌信 - - - - 43,290,043 4.84%
注:本次重组中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最终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核准为准。
昌九集团持有的 61,733,394 股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昌九
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3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杭州昌信将新增持有昌九生化
43,290,043 股限售流通股,该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
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昌九集团、杭州昌信营业执照复印件;
2、昌九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杭州昌信委派
代表身份证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声明
本公司(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李季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声明
本公司(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童小航
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9 月 17 日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基本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黄屋坪路 25 号
股票简称 ST 昌九 股票代码 600228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司 注册地 黄屋坪路 25 号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导致股份被动稀释(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 61,733,394 股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25.58%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0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 : 61,733,394 股(不考虑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61,733,394 股(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18.08%(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18.68%(考虑募
动比例 集配套资金)
变动后持股比例:7.50%(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6.90% (考
虑募集配套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 否□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是 □ 否□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基本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屋坪路 25 号
股票简称 ST 昌九 股票代码 600228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
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苑街道和财富中心 1 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3305-3
增加 □ 减少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数量 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是否 为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披露 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数量 及
持股数量:0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已发行股 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0 股(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43,290,043 股(考虑募集配
本 次 权 益 变 动后,信 息 套资金)
披 露 义 务 人 拥有权益 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0 股(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43,290,043 股(考虑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募集配套资金)
变动比例:0(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4.84%(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变动后持股比例:4.84%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是否 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 是 否 在 二级市场 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 股 东 或 实际控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在侵害 上
是 □ 否 □
市 公 司 和 股 东权益的 问
题
控 股 股 东 或 实际控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在未清 偿
是 □ 否 □
其 对 公 司 的 负债,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负债提供 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 保 , 或 者 损害公司 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 次 权 益 变 动是否需 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
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季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童小航
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