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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昌九: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11-21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李季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总经理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其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
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聘任李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阅李红亚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
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聘任李红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具备岗位
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陈明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薛 镭                                      王志强




          邱淑芳                                     李   强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