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昌九: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止事项提示的公告2021-01-21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 昌九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止事项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 月 20 日,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
查通知书》(202809 号),中国证监会依据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截至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0 年第 53 次工作会议审
核有条件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止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许可程序的暂停,
公司及重组各方仍在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将在相关事项落实后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恢复行政许可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存在终止的情形,公司及重组各方不
存在取消、终止或调整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或意向,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
查,不存在被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为公司制作出具相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违法违规或
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20280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
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现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
止行政许可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中止事项情况介绍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并购重组委 2020 年第 53 次工作
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有条件通过。2020 年 12 月 30 日,根据并购重组
委的审核意见,公司已会同标的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条件事项进行了落实,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并相应修订《江西昌
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接中国证监会通知,鉴于涉及重组的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推进,重组相关方需
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等中介机构进一步研究、论证,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
止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
可的议案》。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 22
条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中止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202809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二、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中止系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程序暂停,以便公司推进落
实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同意公司
中止申请后,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程序暂停、相关时限中止计算。公司及重组各
方将继续积极推进落实相关事项,在相关事项落实后,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
复行政许可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重组各方不存在任何变更或调整、取消或终止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的计划或意向,不存在终止重组的情形。公司及重组各方正在积极推
进落实重组相关事项,以确保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相关
规定。
经公司初步核实,公司及标的公司上海中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合规、经
营、财务等重大方面均无异常。同时,公司及重组各方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 22 条第 1 款第(一)至(四)项的相关情形,
即公司及重组各方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不存在被限制业务活动、责令
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为公司制作出具相关申请材
料的证券公司、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法违规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公司的相关工作计划及安排
1. 积极主动推进落实相关事项,尽快申请恢复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程序
公司及交易对方、标的公司、财务顾问、律师等各方积极合作,积极与相关部
门沟通,主动推进落实相关事项,尽快申请恢复中国证监会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
程序。
2.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进展,并持续做好信息披露有关工作。如相关事项落实未
能在 30 日内完成的,公司将参照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至少每 30 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如需要按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延长报告有效期
的,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继续做好投资者接待和服务工作,做好反馈答疑工作
公 司始终开放上证 e 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投资 者咨询热线
(010-87403675)、投资者咨询邮箱(600228@changjiugroup.com.cn)等投资者咨
询及接待渠道,安排专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来访、来电咨询工作,主动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反馈答疑等工作。
四、相关提示
公司申请行政许可程序暂停系为了进一步推进落实相关事项,确保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公司及重组各方无终止或调整重大
资产重组的计划或意向。公司及重组各方正在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尚需一定时间,重
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恢复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申请恢复行政许可
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审慎进行投资判断。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仍在继续推进中,公司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