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4-30
江西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西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资料进
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关于制定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公司本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
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
经营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制定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虞吉海 文东华
李青阳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