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 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独立的立场和判 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们同意将《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虞吉海 文东华 李青阳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