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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沧州大化:关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调整进展情况的公告2011-08-31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1-17 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调整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2 日披露《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重组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11-12 号),提示“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
资委正在就调整对大化集团的重组方案进行协商,调整后重组方案将保持农化总公司
对大化集团的持股比例不变,并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接到大化集团的通知,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资委已就调整对大化集团的重
组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近日签署了《关于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资委重新调整各自根
据增资扩股方案分别持有的大化集团的股权比例,调整后农化总公司持有大化集团
49%的股权,沧州市国资委持有大化集团 51%的股权。
     2011 年 8 月 30 日,根据重组方案的安排,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资委签署了《沧
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协议约定,沧州市国资委以 2011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无偿向农化总公司划转其持有的大化集团 2%的股权,股权划转
后沧州市国资委持有大化集团 49%的股权、农化总公司持有大化集团 51%的股权。
     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尚需经过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同意;由于大化集团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上述股权划转构成了上市公
司间接收购,农化总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是上述股权划转生效的前提条件。对该事项
的进一步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
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