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关于为TDI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2013-02-07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3-7 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 TDI 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TDI 公司);
在本次担保合同生效前,本公司为 TDI 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28,700 万元,但 TDI
公司实际实施贷款为 19,800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担保形式 贷款用途
河北银行 2,000 2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沧州银行运河支行 1,7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 2,7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中行解放路支行 6,5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工商银行 1,900 2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沧州银行运河支行 2,5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固定资金贷款
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 2,5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合计 19,800
●本次预计为 TDI 公司提供的 2013 年度贷款担保仍为上述七笔继续实施的贷
款担保。本次保证合同生效后,本公司累计为 TDI 公司担保金额为 19,800 万元,
占本公司 2012 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 156,221.26 万元的 12.67%。本公司累计为 TDI
公司贷款担保额度,未超出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 TDI 公司提
供贷款担保额度范围。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继
续授权董事会向 TDI 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书》。担保方
式为:被担保方(TDI 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抵押方式向担保方(本
公司)提供反担保。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用作抵押的财产为 TDI 生产装置
固定设备,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96 亿元。
●对外担保预计累计数量:19,800 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计划为 TDI 公司提供 2013 年全年的贷款担保仍为上年度继续实施的贷
款担保,本次贷款担保为 19,800 万元,比 2012 年度减少贷款担保 8,900 万元。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的《关于继续授权董事会向 TDI
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涉及的担保金额,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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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19,800 万元贷款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TDI 公司)1996 年 10 月成立,目前注册资
本 61,500 万元,注册地为沧州市郊区达子店,法定代表人:赵桂春,主营业务:
精制甲苯二异氰酸酯。本公司持有被担保人——TDI 公司 51.43%的股权。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如下:
表 2:
资产状况: 万元
科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6602.95 81030.70
负债总额 26390.58 29166.99
净资产 50212.37 51863.71
盈利状况: 万元
科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主营业务收入 61385.57 53582.56
营业利润 -1418.83 -10015.79
净利润 -1651.34 -10726.18
TDI 公司股本结构为:本公司占 51.43%、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 24.89%、
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占 21.93%、沧州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占 0.22%、沧州市建设
投资公司占 1.53%。本公司拥有绝对控股地位。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5.92%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到期之日起二年内,保
证金额 19,8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涉及金额以及累计担保金额均在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继续授权董事会向 TDI 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
议案》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书》规定范围之内。本次决定担保数额生效后本公司
累计为 TDI 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19,800 万元,未超出抵押财产数额。
为此,本公司与 TDI 公司签署了等额反担保《补充协议书》,其主要内容为:
本公司同意为 TDI 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连续发生的累计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贷款提供担保。TDI 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
产抵押方式向沧州大化提供反担保,用作抵押的财产为 TDI 生产装置固定设备,
合计人民币 3.96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 TDI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申请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已批准的额度范
围内继续提供贷款担保。本公司根据 TDI 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为 TDI 公司提供
上述 19,800 万元的贷款担保,同时采取等额反担保防范风险措施,要求 TDI 公司
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生产装置固定设备)抵押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
保,一旦出现 TDI 公司无法偿还贷款资金而由本公司代为偿还时,则 TDI 公司被
抵押的自有财产将以作价出售等方式,偿还对本公司的欠款。因此,该反担保协
议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计划累计对外担保额为 19,800 万元,均为本公
司向 TDI 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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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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