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2013-02-07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王培荣,男,1956 年 10 月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已获土
地评估师、审计师资格 。曾任国家经贸委企业改革司、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
任副处长、处长。现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类承销商)副总裁,黑旋风
锯业、北京科净源水处理、北京科銳配电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众鑫律师事务所(原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 梅世强,男,生于 1967 年 7 月,管理学博士学位。1994 年以来在天
津大学管理学院从事会计学与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与纳税筹划、公司并购及资本
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及项目融资、工程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现为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天
津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系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国家
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培训讲师,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梁建敏,男,1962 年生,青岛科技大学(原山东化工学院)毕业,北京
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原化工部行业指导司协会管理
处处长,国泰证券公司信息研究中心核心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一级研究
员,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监,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监,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年我们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12年度履职情况做如下汇报: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达到了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9名的三分之一,符合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201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公司独立董事未有缺席情况,均能按照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
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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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12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
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使得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障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的保护能力。
3、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2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对凡涉及高管变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可能
损害中小股东的事项进行了细致的审核,并相应发表了独立意见。通过审核,我
们认为,公司2012年度的整体运作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决议事项均是从
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而做出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培荣
梅世强
梁建敏
2013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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