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0-25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13—36 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下
午 4: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其中监
事会主席褚继树授权委托监事刘华光代为主持会议并对会议议案投赞成票。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
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截至本报告报出前,未发
现参与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变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
经验及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
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考虑本公司及子、分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和综合服务中仍需
与关联方发生正常购销往来和各项辅助服务,拟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
议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是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