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19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4-39 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下午 2:30
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6 人,独立董事杨宝臣、
姚树人、郁俊莉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于伟、平殿雷、刘增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后,注册资本变更,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933.16 万元。”修改为“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29,418.82 万元。”
2、原第三章 第一节 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25,933.16 万
股,成立时向包括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5 家发起人发行
17,933.16 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69.15%。”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
普通股总数为 29,418.82 万股,成立时向包括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
内的 5 家发起人发行 17,933.16 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60.96%。”
3、原第三章 第一节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5,933.16 万股,全部为普通
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9,418.8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详见
2013-18 号公告)及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详见 2014-12 号公告),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本次发行完成后,对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并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事宜”,故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无需再经股东大
会审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