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3-05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姚树人:男,1962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国家经贸委企业
司处长、中经企业经营评价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郁俊莉:女,1965 年 1 2 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中国国泰投资有限
公司副总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
学院副教授、博导、院长助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杨宝臣,男,1966 年 1 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天津市南开区政府金
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技术经济与数量经济研究所所长,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年我们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14年度履职情况做如下汇报: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达到了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9名的三分之一,符合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公司独立董事未有缺席情况,均能按照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
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
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1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
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使得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障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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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的保护能力。
3、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4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就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细致的审核,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通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的整体运作
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决议事项均是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而
做出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姚树人
郁俊莉
杨宝臣
201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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