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2015-03-05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具体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五年内任职情况如下:
王培荣:曾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科锐配电股份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西藏同信证券公司副总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黑旋风锯业、北京
科净源水处理。报告期内曾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沧州大化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梁建敏:2007 年 5 月进入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研究总监,负责公司的
研究工作。2013 年 2 月,加入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研究中心,任副主任兼高级研究
员。报告期内曾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平海军:曾任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总
经理助理,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报告期内曾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武洪才:曾任沧州大化集团黄骅氯碱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沧州大化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任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大化集团董事会董事,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曾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姚树人:曾任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处长、中经企业经营评价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董事;现任中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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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宝臣:曾任天津市南开区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天津大学管理
与经济学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技术经济与数量经济研究所所长,沧州
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郁俊莉:曾任中国国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
济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导、院长助理,沧州大化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谢华生:曾任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沧州百利塑胶有限公司
总经理、沧州大化集团黄骅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总经理兼沧州大化聚海扩建工程指挥部
总指挥、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
张健:曾任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沧州大化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沧州百利塑胶有限公司董
事长、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4 年 6 月 10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及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调整了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成员,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为董事谢华生、张健;独立董事姚树人、杨宝臣、郁俊莉;主任委员:独立董事
姚树人。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为亲自表决。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 2014 年 1 月 3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财务部提供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二)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 《公司 2013 年度内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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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 2014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三) 2014 年 2 月 24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3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4 年度计划的议
案》;
3. 《关于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度报酬的议案》;
4.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 2014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用 201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2014 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情况
(一) 确定总体审计计划:
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
定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及企业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情况审计(以下简称“整合审计”)的
时间安排。
(二) 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书面意见:
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财务
部提供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会计政策与
会计估计合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 督促审计工作:
2015 年 1 月 4 日,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
会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9 日及 2015 年 2 月 5 日先后两次发出《审计督促函》,要求会
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四) 审阅审计报告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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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及时阅读审计报告初稿,听
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2015 年 2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
司 2014 年内审工作总结》及《公司 201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阅,审核意见
为:
公司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 2014 年度会计报表》实事求
是、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 正式报告后的总结工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并向审计委员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整合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整合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3 月 3 日召开
了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 2014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4 年度计划
执行情况和 2015 年度计划的议案》、《关于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报酬的
议案》、《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关于聘用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对公司 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整合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发表了如下意
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
会议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4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5 年度计划发表了如
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交易价
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向监事会报出。
会议对关于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报酬的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
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
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根据其对公司 2014 年度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审计委员会
同意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报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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