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的公告2016-03-24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6-7 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并签署反担保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TDI 公司);
●在本次担保合同生效前,本公司为 TDI 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12,000 万元,TDI
公司实际实施贷款为 8,448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担保形式 贷款用途
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 2013.8 1499 3 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 2014.9 2499 3 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沧州银行运河支行 2014.8 2500 3 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河北银行 2015.5 1950 2 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合计 8448
●本次预计为 TDI 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为五笔,担保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担保形式 贷款用途
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 2016.8 15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 2016.9 25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沧州银行运河支行 2016.8 25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河北银行 2016.3 2000 3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河北银行 2016.8 3000 2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合计 11500
本公司累计为 TDI 公司担保金额为 11,500 万元,占本公司 2015 年底经审计
的净资产 134708.60 万元的 8.54%。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与 TDI 公司将签署反担保协议。
担保方式为:被担保方(TDI 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抵押方式向担保
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TDI 公司用作抵押的财产为 TDI 生产装置固定设备,其
净值合计人民币 1.17 亿元。
●对外担保预计累计数量:11,500 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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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中,与上年度实际实施的贷款担保相比变更情况如下:向沧州银行
维明路支行申请的 1,499 万元贷款,到期归还后,于 2016 年 8 月重新申请 1,500
万元三年期贷款;向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申请的 2,499 万元贷款,提前归还后,
于 2016 年 9 月重新申请 2,500 万元三年期贷款;向沧州银行运河支行申请的 2,500
万元贷款,提前归还后,于 2016 年 8 月重新申请 2,500 万元三年期贷款;向河北
银行申请的 1,950 万元贷款,提前归还后,于 2016 年 3 月重新申请 2,000 万元三
年期贷款;2015 年向河北银行申请的 3,000 万元贷款,未实施,计划于 2016 年 8
月重新申请 3,000 万元二年期贷款。
2016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为 TDI 公司 11,5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与 TDI 公司将签署反担保协
议。TDI 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抵押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TDI 公
司用作抵押的财产为 TDI 生产装置固定设备,其净值合计人民币 1.17 亿元。
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单笔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金额的 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 1996 年 10 月成立,注册资本 61,500 万元,注册
地为沧州市郊区达子店,法定代表人:钱友京,主营业务:精制甲苯二异氰酸酯。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TDI 公司资产总额 36,259.02 万元,
负债总额:17,596.46 万元,净资产:18,662.56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27974.15
万元,实现净利润:-22904.85 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TDI 公司股本结构为:本公司占 51.43%、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 24.89%、
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占 21.93%、沧州市财政培训中心占 0.22%、沧州市建设投资
公司占 1.53%。本公司拥有绝对控股地位。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48.6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到期之日起二年内,保
证金额 11,500 万元人民币。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与 TDI 公司将签订反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
议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同意为 TDI 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壹亿壹仟伍佰万元贷款担保。
2、经董事会批准,并经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对上条范围内签
署保证合同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TDI 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以抵押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4、TDI 公司用作反担保抵押物的财产为 TDI 生产装置固定设备,其净值合计
人民币壹亿壹仟柒佰参拾参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TDI 公司出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申请本公司为其提供贷
款担保。本公司根据 TDI 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为 TDI 公司提供上述 11,500 万元
的贷款担保,同时采取等额反担保防范风险措施,要求 TDI 公司以与担保额相等
的自有财产(生产装置固定设备)抵押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一旦出现 TDI
公司无法偿还贷款资金而由本公司代为偿还时,则 TDI 公司被抵押的自有财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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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作价出售等方式,偿还对本公司的欠款。因此,该反担保协议能够保障本公司
的利益。另外,TDI 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
为 TDI 公司提供上述 11,500 万元的贷款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截止 2015 年底,公司未到期贷款担保均不属于违规担保,
每笔担保均依照《公司章程》规定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 TDI 公司采取
资产抵押方式进行等额反担保,公司累计担保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规定范围,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计划累计对外担保额为 11,500 万元,均为本公
司向 TDI 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TDI 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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