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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沧大: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2016-04-29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ST 沧大             编号:2016-16 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散
         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解散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星工贸公司”)主要
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沃原分公司(以下简称“沃原分公司”)提供尿素用编织袋以及
劳务,2015 年 4 月份由于沃原分公司天然气管道重新铺设暂停生产造成新星工贸公司停
产至今,鉴于新星工贸公司人员负担重、成本倒挂,考虑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减少亏损
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解散新星工贸公司。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解散控股子公司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新星工贸公司基本情况
    新星工贸公司始建于 1975 年,1997 年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48 万元,其中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46%,沧州市新星工贸总公司持股 48.54%,是集生产、加
工、贸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新星工贸公司总资产 563 万元,净资产-91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三、解散新星工贸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及所涉及其他安排
    1、2015 年度,新星工贸公司总资产 807 万元,占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比例
0.2%;营业收入 142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0.79%,新星工贸公司的解散不会对公
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新星工贸公司解散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新星工贸公司需依其《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就公司解散事宜形成
决议,并进行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四、备查文件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