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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沧州大化: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1-17 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做出的。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1,324,455.32 元。2020 年初法定盈余公积金 266,590,323.08 元,已达到公司注册
资本的 64.73%,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 2020 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
61,324,455.32 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 2,252,401,167.35 元,本年度实际
可分配利润 2,313,725,622.67 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了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同
时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411,863,50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6,177,952.53 元,母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2,307,547,670.14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中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2021年4月8日,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利益,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
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