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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沧州大化:47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1-47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 20 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0,937,4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5.61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钱友京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刘晓婧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0,696,884 99.8740           240,580    0.126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0,696,884 99.8740           240,580    0.126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2      关于选举       229,460   48.8171    240,580 51.1829       0 0.0000
       公司监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
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有效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
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柳卓利、程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