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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水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国家体育馆驻场演出项目之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2-17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国家体育馆驻场演出项目之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山水文化”)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租赁国家体育馆场地
进行驻场演出项目并协商解除<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的议案》,我们已于
会前收悉相关资料。作为山水文化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介绍的情况后,基
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
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是公司出于战略发展的考虑,并对业务发
展方向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2、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我们已事先知晓,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经向公司财务部门了解,该项目上市公司前期没有实质性的资金投入。
公司二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承诺在山水文化转让《国家体育馆场地租
赁合同》的过程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承担。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我们对终止国家体育馆驻场演出项目之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签名:


        张朝元                  王林                    付磊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