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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水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3-27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拟审

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通过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沟

通和了解,我们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本次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结合公司目前的状况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监管规定和要

求,以及中介机构提出终止服务关系,加之根据重组项目的工作计划

和进度,各相关方的工作预期难以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全部

完成,我们同意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妥善处理与各相关

方的后续事宜。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张朝元            王   林          付   磊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