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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水文化: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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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34                                         公司简称:山水文化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王欣、董事长李阳、总经理陆麟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康婷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晓燕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
   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后续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
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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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原总经理辞职,未与管理层进行印鉴交接;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发布公告声明公司原印鉴作废;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印鉴重新办理
完毕。报告期,公章曾出现管控隐患。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
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书面证据。公章管控隐患是否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目前尚无法评估。
如发现以往存在未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将保留再审查的权
利。如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保留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诉讼权,以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否

九、 其他

       公司前期存在内控缺陷,目前已采取整改措施并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后续是否给
公司带来潜在的风险目前尚无法评估。
       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所持有的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88%)处
于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所持有的公司 18,107,16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8.94%)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以及二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北京六
合逢春股权(99.8%)处于质押、查封、轮候查封状态。
       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全权授权徐永峰
先生、林岳辉先生两人行使股东权利(权利授权有效期为三年),受托人通过授权委
托进行资本管理,其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自然人黄国忠先生变
更为徐永峰先生、林岳辉先生等两方。
       公司历史遗留债务较大,诉讼案件较多,资产处于抵押、查封、轮候查封状态。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仍面
临可持续发展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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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6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57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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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ST 山水、山水文化
天龙集团、*ST 天龙          指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龙恒顺贸易                指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                指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金正电器                指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太原三晋大夏                指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山水乐听                    指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山水盛景                指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俊人影业                指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广西钲德宇胜                指         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六合逢春                指         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七弦投资                    指         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掌沃无限                指         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创思                    指         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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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山水文化
                                    Guanghe landscape Culture Communic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                      Co.,Ltd,ShanXi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LC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欣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戴蓉                             乔莉
联系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电话                 0351-4040922                     0351-4040922
传真                 0351-4039403                     0351-4039403
电子信箱             rong4506@163.com                 tljt600234@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30001
公司办公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30001
电子信箱                            tljt60023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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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水文化            600234     *ST山水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1993年3月31日
上市时注册登记日期                 2000年5月30日
注册登记地点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40000100017876
                                   国税:14011111002787X
税务登记号码                       地税:14010611002787X
组织机构代码                       1100278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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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489,781.00          5,290,308.01              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47,979.24        -6,674,106.12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733,975.23        -6,674,106.12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6,522.90         -1,255,461.89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5,280,625.18         62,928,604.42            -28.04
总资产                             459,670,192.44 469,418,907.19                   -2.0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3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3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8              -0.03             不适用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62             -16.3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29.08             -16.39             不适用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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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1,914,770.01
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766.00
业外收入和支出
合计                                 -1,914,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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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拟通过国家体育馆项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解决可
持续发展问题,报告期内,上述事项相继终止,未能成功实现业务转型,主要业务收
入仍为自有房屋租赁收入。
   关于国家体育馆项目:
   2014年6月,公司拟租赁国家体育馆主馆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后经股
东大会批准。2014年7月,公司与北京京演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
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之后该项目一直处于
启动和筹备阶段,后出于战略发展的考虑,对业务发展方向进行调整,为避免损失,
经2014年12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国家体育馆场地
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责任转让给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
公司收到退还的600万元押金。国家体育馆项目终止。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9月,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12月10日披露《重大资产购买
预案》等相关议案,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掌沃无限100%股权,并与成都掌沃无限签
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业务拟向游戏类行业转型。后综合多种因素,结合公司
现状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加之公司尚未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
资金提供方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形成正式的书面协议,根据重组项目的工作计
划和进度,本次重组各相关方的工作预期难以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成,
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与各方沟通后,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
月25日终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
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即拟向 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0.3 亿元收购广州创思 100%股权和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将主营
业务转型为网页游戏平台的运营、网页游戏的研发、移动网络游戏的研发及发行业务。
后由于广州创思股东认为本公司收购其 100%股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向公司提出拟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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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评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
    关于公司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
    天龙恒顺贸易业务停滞;广西山水盛景和山水乐听成立至今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2)控股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山西
金正光学(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进行清算并解散。
    (3)北京俊人影业
    北京俊人影业(本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4)珠海金正电器
    珠海金正电器已为被宣告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2015 年 6 月,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第二大股东六合逢春全权授权自然人
林岳辉先生、徐永峰先生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自然人黄国忠先生变更为
徐永峰先生、林岳辉先生等两方,徐永峰先生和林岳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详见
公司 2015 年 6 月 21 日发布的临 2015-058 号公告)。
    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均承诺:自 2015 年 3 月 31 日起 ,三个月内不筹划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六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及第一、第二大股东均承诺:
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目前,公司
现任管理层正在对现有业务、历史遗留债务、诉讼事项以及内控缺陷造成的不利影响
等事项进行梳理,并对后续事宜进行分析讨论。鉴于前期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公司目
前未开展相关重大事项。


    2015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8.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营
业利润-1,596.57 万元,较上年同期-858.61 万元增加亏损 737.96 万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1,764.80 万元,较上年同期-667.41 万元增加亏损 1,097.39 万元。
增加亏损的原因主要是:本期开支非公开发行费用等中介费用 788 万元;开支国家体
育馆办公场所租赁费 100 万元;计提预计担保损失 1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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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489,781.00        5,290,308.01          3.77
营业成本                                                 8,606.37       -100.00
销售费用                                               141,204.71       -100.00
管理费用                     14,663,203.57           5,908,325.45        148.18
财务费用                         2,215,968.45        3,815,611.89        -41.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6,522.90 -1,255,461.89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82.00         -313,160.0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5,166.67         -480,000.00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                              766.00                -          100.00
营业外支出                       1,914,770.01                            100.00
少数股东损益                      -231,701.08 -1,911,950.09              不适用

             科目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674,170.31         1,908,541.88       -64.68
应收账款                            17,443.17         1,309,767.27       -98.67
其他应收款                       6,107,656.71        13,470,271.07       -54.66
其他流动资产                       546,742.59           320,514.30        70.58
应付职工薪酬                       478,056.43           353,499.96        35.24


营业收入变动:营业收入与同期基本持平。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本期比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无营业收
入;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本期比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无营业收
入;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本期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开支非公开发行
费用等中介费用、差旅费增加及开支租赁费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本期比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开支仙居园利息,
因签署和解协议本期未计提利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
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上期租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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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
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同期支付金正光学厂房工程款,本期未支付;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
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个人借款;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收入本期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税务局
代征税款手续费;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支出本期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预计担
保损失;
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山西
金正光学本期亏损额减少所致。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货币资金本期末比上期末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中介机构费
用及差旅费增加;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应收账款本期末比上期末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上期应
收租金;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其他应收款本期末比上期末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国
家体育馆押金;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末比上期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新
增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比上期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有
未支付的工资;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增加亏损的原因主要是:本期开支非公开发行费用等中介费用较同期
多开支 770 万元;差旅费增加 120 万元;开支国家体育馆办公场所租赁费 100 万元;
计提预计担保损失 191 万元。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掌沃无限股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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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相关议案,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掌沃无限100%股权,
并与成都掌沃无限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公司成都掌沃无限开
展尽职调查工作。之后由于受春节假期及公司诉讼等事项的影响,该项目未能按原定
计划完成工作进度。且本次收购资产的资金未得到有效落实。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
月25日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与成都掌沃无限双方均已明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相关终止协议
尚未正式签署。根据前期双方的沟通及签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限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之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等相关条款,上述协议尚未生效,因此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截至目前,成都掌沃无限未出具《交易对方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正式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
议案,拟向 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广州创思 100%股权和偿还公司债
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与前述 9 名认购者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并与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唐琨签署《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100%股权之协议书》。
    之后,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对广州创思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并积极推动非公开发
行股票各项事宜。
    2015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创思发来的《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的函》。由于广州创思股东认为本公司收购其 100%股权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向公司提出拟终止该事项。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收购标的资产方已提出拟终止其股权转让协议,且其
实际控制人及核心人员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重要认购人,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
后,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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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附有生效条件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转让协议书》等相关条款,上述协议尚未生效。因此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目前公司已与广州创思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 年上半年,由于公司诉讼、历史遗留债务以及公司股东债务等种种原因,公
司筹划的国家体育馆项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继终止。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发展规划努力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租赁业 5,489,781.00                      100.00        3.9%
  贸易业                                                -100%    -100%      -100%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租赁业 5,489,781.00                      100.00        3.9%
视频产品                                                -100%    -100%      -100%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仅为租赁业,同期收入中含贸易业(即视频产品)6,792.01 元。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北地区                                 5,489,781.00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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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2015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仅为自有房屋租赁。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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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山水乐听投资有
       限公司
                                                                                       单位:万元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太原天龙恒顺        注1           500     100%          133.22       132.78        0         0.27

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山水盛景        注2        1000       100%              0.63      -0.13        0         1.19

投资有限公司

山水乐听投资        注3       10000       100%          603.39       603.39        0       -225.20

有限公司
           注 1: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本公司占 100%股权。主
  要经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的销售等。报告期,该子公司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注 2: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取得营业
  执照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项目管理;经济信息
  资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销售文化用品、日用杂品、
  首饰、工艺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
  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矿产品。该子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开展实质性业
  务。
           注3: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为2014年7月30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取得营业执照的全
       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技术推广;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电脑动画设计;摄影扩印服
       务;礼仪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根据业务发展规划,该子公司拟在北京从
       事国家体育馆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后由于该项目在筹备期终止,至今未开展实质
       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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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山西金正光学    注4          15385        65%              1718.50      -1537.22       0            -66.20

科技有限公司

        注 4:2010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国纳米
   系统”)签署《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合作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10,000 万元,
   韩国纳米公司拟以专利技术和生产设备出资 5,385 万元成立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山西金正光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 201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拟募投项目。2011 年 1 月 7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为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等光学材料。根据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山西金正光学注
   册资本为 15,385 万元,由两股东分期于金正光学成立后两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
   资已经缴足,本公司现金出资 1,5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专有技术出资
   5,029.71 万元。关于第二期出资,由于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撤回并终止,股东数
   次发生变更等多种原因,作为募投项目的山西金正光学项目一直未能如期进行。
        2014年12月31日,鉴于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项目停止,经营严重困难,已不
   能正常运转,并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公司决策机构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公司
   董事会决定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正光学进行清算并解散。目前,该事项太原市
   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3)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不合并报表)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北京俊人影     注5         5000         45%          277.57           -82.50       0              -80.72

业有限公司

        注 5: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取得营业执照
   (本公司持有其 45%的股权)。经营范围为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
   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
   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租赁影
   视器材;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
   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文具用品、影视器材;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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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文化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俊人影业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参股公司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不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太原市三晋    注6        100        40.08%        19999.64      -34261.22    1685.73      -1750.01
大厦有限公
司



         注 6: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为餐饮、住宿;小
     百货、酒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
     公司占 40.08%股权(该公司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账载对三晋大厦的债权金额为 131,939,013.35 元。


     (5)被宣告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不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珠海市金正    注7        1000        100%            447.50       -2764.36     —           —
电器有限公
司

         注 7: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
 2012 年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拟向法院提请其破产。2012 年 10 月 31 日后,
 公司不再将珠海金正电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仅为权益法核算。关于珠海市金正电器
 有限公司破产申请资料已按法院要求基本准备完毕,需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后提交申
 请材料。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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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不适用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 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喜审字[2015]0728 号】。针对保留意见的事项,公司在 2014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说
明。
    注册会计师对保留意见的事项如下:

    “1、如山水文化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山水文化公司未严格执行印
鉴管理规定,存在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专人
保管、财务专用章不在财务部门保管情况。印鉴保管不善及不规范使用可能导致管控
隐患,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

    由于我们无法实施相关审计程序证明印鉴保管不善及不规范使用是否导致相关
人员存在舞弊事项,不能合理判断该事项是否存在有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
事项。

    2、如山水文化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公司目前收入来源仅为经营性
物业出租收入,企业经营困难缺乏发展后劲。2014 年公司拟将主营业务转型的可持
续发展战略未能实现。山水文化公司当年发生净亏损 1,091.40 万元,累计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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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58.01 万元;逾期借款及利息为 16,594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 万元及
固定资产 91.21 万元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

    这些情况表明,山水文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
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山水文化公司提出了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
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依然存在。
    我们认为,除了“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山
水文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水
文化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针对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对内控执行过程中
存在的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但在公司印鉴存在管控隐患期间,给公司后续带来的潜
在风险目前尚无法评估。后续如发现以往存在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而签署的协议、合
同等相关文书,公司将保留再审查的权利。如果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形,公
司将保留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诉讼权,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公章
等印鉴的管理已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事宜,2015 年 6 月,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第二大股
东六合逢春全权授权自然人林岳辉先生、徐永峰先生行使股东权利(权利授权有效期
为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自然人黄国忠先生变更为徐永峰先生、林岳辉先生等两
方,徐永峰先生和林岳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目前,公司现任管理层正在对公司
现有业务、历史遗留债务、诉讼等事项以及后续发展计划进行梳理与讨论,旨在适合
的时机能拿出切实可行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能使公司摆脱困境的具体措施。
     针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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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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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11起,涉案金额156,135,110.73元。经法院判决结果而形成的损失明细如下:预计供应
商损失3,220,968.89元,预计担保损失40,539,412.12元,共计43,760,381.01元。
                                                                                                                                             诉讼
                                          承担连   诉讼   诉讼(仲                       诉讼(仲裁)是
                                                                     诉讼(仲裁)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审     (仲裁)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带责任   仲裁   裁)基本                       否形成预计负
                                                                       及金额                               进展情况      理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
                                            方     类型     情况                          债及金额
                                                                                                                                           行情况
深圳市达瑞进出   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   本公司     民事   进出口代    34,153,493.36     已计提预计负债   冻结三晋大厦     已计提预计负债   注1
口贸易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东金正电子有            诉讼   理合同纠                      30,624,642.11    40 %股权、冻结   30,624,642.11
                 限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                   纷案件                                         山西金正光学
                 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65%的股权、查
                 本公司、东莞市金正数码                                                                  封本公司资产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领跃电子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     本公司   民事   买卖合同        351,787.95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注2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诉讼   纠纷案件                      105,173.51       产               105,173.51
潮州市大中电子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     本公司   民事   买卖合同     1,187,264.13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注2
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诉讼   纠纷案件                      324,445.88       产               324,445.88
东莞市长安镇对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     本公司   民事   租赁合同     1,654,920.29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注2
外经济发展总公   公司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诉讼   纠纷案件                      1,210,000.00     产               1,210,000.00
司
肇庆智华光电子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     本公司   民事   货款纠纷          43,334.00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注2
技术有限责任公   公司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诉讼   案件                          29,165.50        产               29,165.50
司
广东番禹速能冷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     本公司   民事   建设工程     1,350,000.00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注2
                                                                      22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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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设备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诉讼   合同纠纷                    1,552,184.00      产               1,552,184.00
                                                          案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   本公司                   本公司   民事   借款纠纷    15,943,230.37                     查封本公司资                       注3
份有限公司太原                                     诉讼   案件                                          产
国贸支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     本公司   民事   借款合同    57,580,900.00                                                        注4
理有限公司山西   司、太原三晋大厦、本公            诉讼   纠纷案件
分公司           司
太原市仙居园发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     本公司   民事   委托合同    11,450,000.00                     查封本公司子                       注5
展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诉讼   纠纷案件                                      公司山西金正
                                                                                                        光学土地
青岛和田生物     本公司、黄国忠、丁磊、 本公司     民事   保证合同    21,000,000.00                     冻结本公司银                       注6
                 印象刘三姐                        诉讼   纠纷案件                                      行账户、查封本
                                                                                                        公司资产
中国教学仪器设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     本公司   民事   买卖合同    11,420,180.63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注7
备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诉讼   纠纷案件                    9,914,770.01 元   产、查封广西盛   9,914,770.01 元
                                                                                                        景股权




                                                                      23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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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根据深圳达瑞申请,2005 年 3 月 23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2005)珠法执字第 340 号之一,对天龙大厦的房产实施查封,其中第一幢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
       2006 年 6 月 13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公司所有的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2 幢第-1、7、10-13
层共 7,008.35 平方米房产抵偿给深圳达瑞,但过户手续一直没有办理完成,查封亦
未解除。
    2011 年 7 月 26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恢字第 340
号之九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本公司所有的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的查封。
    2012 年 7 月 2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
之十、(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深圳达瑞申请恢复执行
珠海金正电子、东莞分公司、本公司、东莞金正、广东金正返还欠款本金 34,153,493.36
元及利息 54,889,545.74 元等一案,冻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的股权,冻结本公
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 65%的股权,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7 月 2 日。冻结
本公司名下部分银行存款,查封本公司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
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2 日至 2014 年 7 月 1 日)。2012 年 7 月 4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
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 日)。
    2014 年 2 月 20 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2005)
珠法执恢字第 340-1 号],主要内容为,深圳达瑞以本公司未自觉履行和解协议为由,
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要求恢复原判决的执行。根据上述
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截至 2014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应偿还的本息总额为人民币
99,478,582.8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
十七条的规定,限令本公司收到本通知十日内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
务。
    2014 年 4 月 3 日,本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深圳达瑞三方为尽快解
决历史遗留之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和解协议书》。 2014 年 4 月 23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5)珠中法执恢字第 340-1 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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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及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已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
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的查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
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的查封。
    2014 年 8 月 29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公司房产(天龙大厦房
产)及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截止目前,
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的股权、山西金正光学 65%的股权仍处于冻结状态。


   注 2、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
576、606、636、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6、327、607、608、658 号民事裁定书,
冻结、扣划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银行账户人民币共计 7,312,8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
相应价值的财产。2012 年 12 月 3 日,查封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
限为 2012 年 12 月 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
    2014 年 6 月 27 日,查封天龙大厦土地,查封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
    其中番禺合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本公司达成
和解协议,双方已不存在债务纠纷,2010 年 11 月 10 日,番禺合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东法民二初字第 4774 号判决书的执行,并向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撤回协助执行的委托;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向太原市
迎泽区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佛禅法民二初字第 978 号判决书的执行。
    2014 年,公司分别与北京众志恒新广告有限公司、江苏江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
深圳市丽尔科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分别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2014
年 8 月 4 日和 2014 年 8 月 5 日按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偿还款项支付完毕,公司对上
述三家的债务已全部了结。相关终止执行并解除查封申请书已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
院递交。


    注 3、2014 年 8 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
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
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行:查封本公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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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根据市政规划,
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 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
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
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注 4、因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本金 2,200 万元)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起诉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太原三晋大厦,2014 年 7 月 8 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
(2013)并民初字第 381 号,判决:太原三晋大厦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省分公司借款本金 2,200 万元及利息 3558.09 万元(计算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
止),并支付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太原天
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按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司认为三晋大厦在借款时有充足的抵押物做担保,三晋大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和相应债权。天龙因兼并三晋未完成不应承担其债务。故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广东
卓尚律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关于(2013)并民初字第 381 号案件的法律意见》,认
为一审法院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欠缺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另一方面,一审
法院未综合考虑和审查抵押房产的情况就直接判决山水文化对《借款合同》约定的所
有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属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本公司已就上述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 年 6 月 17 日,山西
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本案二审程序仍在进行当中,对于本案二审法院是否
能够采纳山水文化上诉意见而改判,仍存在不确定性。


    注 5、2014 年 7 月,仙居园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山西金正光学与本
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
书(2014)并民初字第 454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银行存款 900 万元
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担保人太原三晋大厦提供的担保财产。同时,山
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
求协助执行:查封山西金正光学名下的位于经济开发区(证号:并政经开国用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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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0011 号)土地一块;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查封期间不得抵押、转让、变卖。
    之后,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
学确认仙居园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向债权人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
1362.06 万元。2、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同意在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向仙居园偿还
1113 万元;另支付律师代理费 32 万元,共计 1145 万元。3、上述协议履行后,双方
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争议。
    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全额偿还上述款项,仙居园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向太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诉讼处于执行阶段。


    注6、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
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被告的银行存款
人民币210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
本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10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
的财产。
    2015年2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协助执行
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轮候查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太原
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的土地使用权,
证号为199700071号;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水西关街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199600031号,
位于太原市平阳路130号的土地,证号为19982063号。土地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15
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同日,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
轮候查封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名
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91号(现为289号)1幢和2幢的房产,证号为
20112209号。房产的查封期限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
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2015年5月,因涉及原告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本公司保证合同一案,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
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16,247,160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03%,
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2日。(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48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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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7、2014年7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教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
院起诉珠海金正电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
金正电器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409
号、第409-1号、第409-2号、第409号-3号。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
大街289号房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
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的房地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在广西
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
    2015年4月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
珠斗法民二初字第409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800万元范围内及产生
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800万元
的担保方,只应在8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对于上述诉讼事项,公司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5 年 6 月 29 日,因中国教学仪器提出撤回保全的申请,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
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2 号,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
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房产的查封;解除对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平阳路 130
号(证号 199820063)、太原市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证号 199600031)和太原市
迎泽大街 291 号土地(证号 199700071)使用权的查封;解除对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设的 68010154700000647 账户存款的冻结;解除对公司
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的冻结,以及解除对中国教学仪器用作担保物的
斗门区井岸镇安捷旧货行在中国工商银行珠海中心南支行开设的
2002023119100105025 账户存款的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
临 2015—079 号公告)。
    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5)
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 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发布的临 2015—081 号公告)。公司据此判决计提预计担保损失 191 万
元,该事项公司共计提预计负债 991 万元。


    2015 年 4 月,子公司金正光学因厂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太原市同新物资有
限公司起诉金正光学及本公司,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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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交
                                                                            交易
                                                                                    易
                                                                            对公
                                                                                    价
                                                                            司经
                            转让 转让                                转让           格
                       关联                              转   关联          营成
 关          关联 关联      资产 资产 市场                           资产           与
        关联           交易                              让   交易          果和
 联          交易 交易      的账 的评 公允                           获得           账
        关系           定价                              价   结算          财务
 方          类型 内容      面价 估价 价值                           的收           面
                       原则                              格   方式          状况
                              值   值                                  益           价
                                                                            的影
                                                                                    值
                                                                            响情
                                                                                    或
                                                                              况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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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
                                                                        值、
                                                                        市
                                                                        场
                                                                        公
                                                                        允
                                                                        价
                                                                        值
                                                                        差
                                                                        异
                                                                        较
                                                                        大
                                                                        的
                                                                        原
                                                                        因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014年6月,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春

在北京签署了《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

    根据签署的相关协议,先期应由七弦投资和北京六合逢春共同投资设立的北京七

弦六合文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取得营业执照。后续由山水文化、七弦投资

(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北京六合逢春(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山

水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处于筹备阶段,未有新的进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4—077 号、临 2014—085 号公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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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不适用

(五)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



(七)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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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127,969,881.51 3,969,131.84 131,939,013.35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其他               7,286,070.54                  7,286,070.54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其他               2,000,000.00                  2,000,000.00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2,800,000.00                 2,800,000.00
田学毅                                                                                           576,864.00     25,920.00      602,784.00
黄国忠                          其他关联人                                                      1,036,551.65                 1,036,551.65
                        合计                     137,255,952.05 3,969,131.84 141,225,083.89 4,413,415.65        25,920.00    4,439,335.65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
发生额(元)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公司应收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债权主要是募集资金投入、代其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垫付利息工程款;2、公司应收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主要是借款及应收销售货款;3、公司应
                                                收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债务是为其代垫制作费;4、公司应付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是借款;5、
                                                公司应付田学毅主要是借款及利息;6、公司与黄国忠往来款主要是借款及利息。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田学毅借款利息本期增加 25,920.00 元,影响利润减少 25,9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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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经 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
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
本 22,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缴纳
认缴注册资本。报告期末公司与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往来款余额仍为 200 万元。
    2、2015 年 1—6 月计提应收三晋大厦利息 3,969,131.84 元。本公司期末其他应
收款中应收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大厦” )共计 131,939,013.35
元(募股资金投入 25,410,000.00 元、代三晋大厦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47,000,000.00 元、代三晋大厦垫付利息、工程款等 59,529,013.35 元)。
    3、公司在 2014 年年度报告中已披露,2014 年末,公司对黄国忠借款期末余额
为 1,036,551.65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黄国忠的借款余额未发生变化。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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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
                                                                                                                  租 赁 收 租 赁 收 是否
出租方                                 租赁资产涉                                                                                         联
       租赁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益       益 确 定 益 对 公 关联
名称                                   及金额                                                                                             关
                                                                                                                  依据     司影响 交易
                                                                                                                                          系
         太原新天龙   地下一层至地上
本公司   经营管理有   七层商业用以及   9,750,000.00   2011 年 7 月 8 日      2016 年 1 月 31 日    5,076,900.00   租赁合同   92.48%   否
         限公司       塔楼十二层以下
         金峰房地产
本公司   集团有限公   塔楼十五层       155,000.00     2013 年 12 月 1 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   77,496.00      租赁合同   1.41%    否
         司
         金峰房地产
本公司   集团有限公   塔楼十六层       165,000.00     2010 年 12 月 1 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82,500.00      租赁合同   1.50%    否
         司
         山西淼鑫广
                      楼体南侧三楼到
本公司   告装潢有限                    300,000.00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50,000.00     租赁合同   2.73%    否
                      四楼间外立面
         公司
         山西宝鼎矿
本公司                塔楼十三层       124,770.00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62,385.00      租赁合同   1.14%    否
         业有限公司
         太原市景嵘
本公司   商贸有限公   塔楼十四层       81,000.00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0,500.00      租赁合同   0.74%    否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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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2011 年 7 月 9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物业租赁给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天龙经营公司”),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自 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 470.00 万元,2012 年、
2013 年、2014 年租金分别为 975.00 万元,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
租金为 1,100.00 万元。合同约定每年扣除租金中的 200.00 万元用于偿还本公司原
欠供应商的货款。租金支付为每季度支付一次。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接新天龙经营公司通知,其接收的本公司供应商
债权现余额为 1,277,542.51 元。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发生                   担保
     方与                                                    是否 是否 关
                     日期 担保 担保         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 上市 被担 担保                    担保                  存在 为关 联
                     (协 起始 到期          已经 是否 逾期
  方 公司 保方 金额                    类型                  反担 联方 关
                     议签 日     日         履行 逾期 金额
     的关                                                      保 担保 系
                       署                   完毕
       系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
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
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881,114.51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90,092,424.1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90,092,424.1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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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1,881,114.51 元,均是以前年度原有担保事项发生变
动所致。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如下:

    为山西金正光学提供担保事项
    1、2011 年 3 月,本公司同意为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教
仪器”)代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正光学”)开
具购买设备全额信用证 6,232,500.00 美元(按照 2015 年 6 月 30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38,103,012.00 元)出具保函。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山西金正光学尚未支付中教仪器该笔设备款项。按照 2015
年 06 月 30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38,103,012.00 元,与年初确认的金额 38,136,667.50
元相比减少 33,655.5 元。



    2、2011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仙居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山西金正光学向仙居园借款 5,400,000.00
元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借款期限为 2011 年 11 月 23 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22 日止。
本公司同意用天龙大厦租金收入代偿。
    根据《和解协议》,2014 年公司冲减应付仙居园利息减少 550,600.00 元。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账面余额为 11,450,000.00 元,与年初确认的担保金额
未发生变化。


    为珠海金正电器(被宣告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3、2011 年本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器”)
欠中教仪器 8,000,000.00 元货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2014年7月,因上述事项,中国教学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诉珠
海金正电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金正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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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
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产
生的违约金(以 800 万元为本金,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上浮 30%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2015 年 6 月 29 日,因中国教学仪器提出撤回保全的申请,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
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2 号,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
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房产的查封;解除对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平阳路 130
号(证号 199820063)、太原市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证号 199600031)和太原市
迎泽大街 291 号土地(证号 199700071)使用权的查封;解除对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设的 68010154700000647 账户存款的冻结;解除对公司
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的冻结,以及解除对中国教学仪器用作担保物的
斗门区井岸镇安捷旧货行在中国工商银行珠海中心南支行开设的
2002023119100105025 账户存款的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
临 2015—079 号公告)。
    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5)
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 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发布的临 2015—081 号公告)。公司据此判决计提预计担保损失 1,914,770.01
元,该事项公司共计提预计负债 9,914,770.01 元。


    为珠海金正电子(本公司破产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4、2004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东莞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所欠深圳达瑞
的货款提供担保。
    2010 年公司与深圳达瑞签署相关协议,根据生效的和解协议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
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5)珠中执恢字第 340 号之八,约定公司根据 95 号判决书
承担的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也根据该协议的比例分配约定(该约定
比例与本公司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同),公司须承担 90%的担保
责任 22,200,008.0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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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已经破产,上述 90%担保责任
22,200,008.08 元已从实质上转化为公司对深圳达瑞公司的债务。
    2012 年 8 月,在时任第一大股东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协助本公司筹措
资金的前提下,本公司与深圳达瑞签订还款协议。
    2012 年 9 月 20 日到期后,公司未归还深圳达瑞款项,经协商,深圳达瑞同意本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0 日前一次性偿还欠其 2,600 万元债务。若再次逾期付款,双
方签订的上述《还款协议》自动失效。深圳达瑞将按照(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 95
号判决书判决继续申请执行。
    2012 年 10 月 20 日到期后,公司仍未能组织资金归还深圳达瑞款项。
    2014 年初,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2005)珠法
执恢字第 340-1 号]。根据上述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截至 2014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应
偿还的本息总额为人民币 99,478,582.8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限令本公司收到本通知十日内履行完毕生效
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2014 年 4 月 3 日,为一揽子彻底解决与深圳达瑞多年的纠纷,在公司第一大股东
黄国忠先生的支持下,公司、黄国忠先生与深圳达瑞共同签署《和解协议书》。公司
根据上述《和解协议书》,计提预计负债 50,624,642.11 元。
    在公司股东的帮助下,公司向陈钟民个人借款及黄国忠代公司偿还深圳达瑞债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合计偿还 20,000,000.00 元。
    公司归还深圳达瑞担保事项的借款,本期担保额未发生变化。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2015年1月6日,公司分别与9名认购者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并
与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唐琨签署《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100%股权之协议书》(详见公司2015年1月2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之后与广州创思全体
股东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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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
             诺事项

                                                 承诺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时间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承诺背景                       承诺内容                                                   行应说明下一
              类型 方                            及期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步计划
                                                   限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其他 公司    如 2015 年 5 月      2015   是           否     2015 年 7 月   目前公司仍在
                   第一    13 日前公司未        年4                        10 日,公司    积极通过各种
                   大股    收到上海兆羽         月 22                      收到第一大     方式进行催
                   东黄    资产管理有限         日承                       股东黄国忠     收。
                   国忠    公司的 400 万元      诺,期                     的受托人林
                   先生    款项,将由黄国       限为                       岳辉 50 万
                           忠代为先垫付         2015                       元还款,目
其他承诺
                           给公司该笔款         年5                        前尚有 350
                           项,随后由公司       月 13                      万元未归
                           授权黄国忠再         日之                       还。
                           向上海兆羽资         前
                           产管理有限公
                           司追讨该笔款
                           项。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原公司总经理丁磊受到山西证监局处罚情况
             1、2015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15]1 号《关于对丁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时任公司总经理丁磊
     (已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辞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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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及董事受到上交所处罚情况
    2、2015 年 2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纪律处分决定书【2015】1 号《关于
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该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对价
支付等均设置一定条件,收购资金来源、标的公司控制权归属、未来经营状况等均存
在较大不确定性,相关条件满足与否、不确定性因素能否消除对重组进程或结果具有
实质性影响,并直接影响投资者决策,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未能准确、完整、充分
提示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因素,对公司和主要责任人董事长王欣(时任),董事谭志
珩、余保综(时任)、曾俊人(时任)、黄耀虎(时任)、阮永文(时任)予以通报
批评,并将上述纪律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三)公司受到山西证监局处罚情况
    3、2015 年 3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15】3 号《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因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
币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经查,该笔银行借款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应在而未在 2014 年度半年报、三季报中
披露,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诉讼等相关事宜,公司进行了整改,并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
告》,且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鉴于公司曾出现内控缺陷,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努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
信息披露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实现公司投资决策、监督管理的制度化和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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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一)公司资产抵押、质押及查封情况

       1、抵押情况:

                     贷款主                  抵押物权利 抵押贷款金
  资产名称/面积               抵押贷款银行                                 抵押贷款期限
                       体                    价值(万元) 额(万元)
天龙大厦 2 幢 4 层            中国农业银行
                     本公司                      3,000.00    777.00    2006.11.13-2007.5.13
/4359.19 ㎡                   国贸支行
天龙大厦 2 幢 8-9             华夏银行股份
                     本公司                      1,000.00    978.00    2004.12.30-2006.12-29
层、14-24 层                  有限公司太原
/3353.97 2 幢 3 层            分行
                     本公司                      4,120.00   3300.00    2003.5.21-2004.11.10
/4359.19 ㎡                   太原市迎泽支
天龙大厦2幢5、6层             行
                     本公司                      5,100.00   4100.00    2003.1.17-2004.10.18
/8718.38㎡                    太原市迎泽支
                              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事项的抵押情况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通知,本公司在该行的抵押借款 12,070.00 万
  元(其中以本公司资产抵押的借款为 7,400.00 万元)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
  事处,2007 年 7 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将拥有本公司的债权出售给
  DAC.CHINA.SOS(BARBADOS) .SRL(以下简称“DAC 公司”)。
       2010 年 9 月 29 日,DAC 公司与龙力生物签订《债权转让协议》,DAC 公司将持
  有我公司本息合计 15,538.667 万元(利息日为 2007 年 6 月 20 日)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
  给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
       2013 年 12 月,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其已将对我
  公司拥有的所有债权全部不可撤销地转让给黄国忠。随后,黄国忠单方面、无条件、
  不可撤销地对本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目前,上述天龙大厦天龙大厦 2 幢 3 层(4359.19
  平方米)5、6 层(8718.38 平方米)尚未解除抵押。

        2、查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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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深圳达瑞事项查封、解封情况
    2012 年 7 月 2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
之十、(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深圳达瑞申请恢复执行
珠海金正电子、东莞分公司、本公司、东莞金正、广东金正返还欠款本金 34,153,493.36
元及利息 54,889,545.74 元等一案,冻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的股权,冻结本公司
持有山西金正光学 65%的股权,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7 月 2 日。冻结本
公司名下部分银行存款,查封本公司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2 日
至 2014 年 7 月 1 日)。2012 年 7 月 4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
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 日)。
    2014年4月23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5)珠中法执恢
字第340-1号之十二及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
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第1幢第1至3层共1,277.29平方米、第2幢-1至24层共37,457.65平
方米房产的查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
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的查封。
    2014年8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公司房产(天龙大厦房产)
及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冻结本公司持
有三晋大厦40%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65%的股权。
    (2)其他事项的查封情况
    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576、
606、636、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6、327、607、608、658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扣划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银行账户人民币共计 7,312,8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
值的财产。2012 年 12 月 3 日,查封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12 月 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
    2014 年 6 月 27 日,查封天龙大厦土地,查封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其中番禺合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已与
本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已不存在债务纠纷,2010 年 11 月 10 日,番禺合成电子制
品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东法民二初字第 4774 号判决书的
执行,并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撤回协助执行的委托;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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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佛禅法民二初字第 978 号判决书的执
行。
    2014 年 8 月,公司分别与北京众志恒新广告有限公司、江苏江佳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和深圳市丽尔科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相关终止执行并解除查封申
请书已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递交。
       (3)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国贸支行事项查封情况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
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
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
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行: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根据市政规划,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 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
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4)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三晋大厦等事项查封情况
    因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本金 2,200 万元)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起诉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三晋大厦,之后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7 月 8 日下达的民
事判决书(2013)并民初字第 381 号,判决:太原三晋大厦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借款本金 2,200 万元及利息 3558.09 万元(计算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止),并支付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利息(按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
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关于仙居园事项查封情况
    2014 年 7 月,仙居园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山西金正光学与本公司,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
并民初字第 454 号,裁定如下内容:依法冻结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银行存款 900 万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担保人太原三晋大厦提供的担保财产。同时,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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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协助执行:查封山西金正光学名下的位于经济开发区(证号:并政经开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一块;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查封期间不得抵押、转让、变卖。
    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确认
仙居园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向债权人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 1362.06
万元。2、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同意在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向仙居园偿还 1113 万
元;另支付律师代理费 32 万元,共计 1145 万元。3、上述协议履行后,双方纠纷就
此了结,再无争议。
    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仙居园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向太原市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6)关于青岛和田生物事项查封情况
    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被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10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
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10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5年2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协助执行
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轮候查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太原
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的土地使用权,
证号为199700071号;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水西关街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199600031号,
位于太原市平阳路130号的土地,证号为19982063号。土地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15
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同日,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
轮候查封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名
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91号(现为289号)1幢和2幢的房产,证号为
20112209号。房产的查封期限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
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7)关于中国教学仪器事项查封情况
    2014年7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教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
诉珠海金正电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金正
电器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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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409
号、第409-1号、第409-2号、第409号-3号。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
大街289号房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
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的房地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在广西
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
    2015年4月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
珠斗法民二初字第409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800万元范围内及产生
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800万元
的担保方,只应在8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对于上述诉讼事项,公司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5 年 6 月 29 日,因中国教学仪器提出撤回保全的申请,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
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2 号,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
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房产的查封;解除对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平阳路 130
号(证号 199820063)、太原市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证号 199600031)和太原市
迎泽大街 291 号土地(证号 199700071)使用权的查封;解除对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设的 68010154700000647 账户存款的冻结;解除对公司
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的冻结,以及解除对中国教学仪器用作担保物的
斗门区井岸镇安捷旧货行在中国工商银行珠海中心南支行开设的
2002023119100105025 账户存款的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
临 2015—079 号公告)。
    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5)
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 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发布的临 2015—080 号公告)。
    (二) 本公司破产子公司情况
      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子”)为公司原全资子
 公司。
      2011 年 8 月 23 日,珠海中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2-41 号民事裁定,裁
 定终结珠海金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2011 年 9 月 6 日,破产管理人在《珠海特区报》
 发布公告,公告珠海金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已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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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管理人依法向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提交了注销珠海金正电子所需的
 材料,但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不予办理,理由是珠海金正电子尚有拖欠税款未
 缴清。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珠海金正电子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三)合资设立重要子公司并合作新项目进展情况
    201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本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项目停止,经营严重困难,已不能正常运转,继续经营已经不能实现当时设立的目的,
并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更大利益损失;同时,山西金正光学已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公司
决策机构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公司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正光学进行清
算并解散该公司。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四)借款情况
    1、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向百华盛借款本金余额为 42,920,000.00元,欠息
18,854,268.58元。
    2、与景华借款
    2014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60,000,000.00元,
借款期限一年。2014年7月30日前公司实际收到景华借款40,000,000.00元,截止2015
年6月30日,公司向景华借款本金余额为40,000,000.00元,欠息3,764,612.50元。
    3、与陈钟民借款
    2014年4月18日,公司与陈钟民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陈钟民借款
10,000,000.00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借款本金余额为1,800,000.00元。
    (五)公司印鉴相关事宜
    2015年1月27日,公司前任总经理丁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一直未
进行印鉴(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交接。公司印鉴不在公司管
理层期间,存在管控隐患,并对日常经营、对外联络已产生较大影响,给公司带来的
潜在风险尚无法评估。
    2015年3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声明原印鉴(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
务专用章)即日起作废,并授权公司现任管理层重新申请办理。
    2015年4月17日,公司印鉴(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重新
办理完毕。现已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办理移交手续,将公章移交给总经理,由总经理指
定专人保管;将公司法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正式移交给财务总监,由其安排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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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三晋大厦相关协议事项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是 2004 年由太原三晋大厦(本公司独资公司)改制设
立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以太原三晋大厦净资产共计 40.08 万元
出资,持有其 40.08%的股权。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三晋大厦送达的《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函》、
《还款协议》及《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晋转字【2011】第 0715
号)等相关文书的复印件。经公司查阅,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相关文书的原件。
    根据上述三份文书复印件,公司获悉:201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三晋大厦、仙
居园签署《还款协议》;与仙居园签署《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向仙居园出具《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函》。
    鉴于公司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协议及函件的原件,为了解上述三份文书签署的背
景以及其所述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已分别向仙居园、三晋大厦、黄国忠先生以及时
任董事长发函进行沟通与问询,希望获取上述相关协议及函件的原件,以便详细了解
所涉及事项的真实性及具体执行情况。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收到相关当事人的书
面回复。目前,公司现任管理层正在全面梳理包括三晋大厦在内的相关协议并进行讨
论,以判断该事项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七)公司向交行青岛崂山贷款2000万元事项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青岛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期限不超过三
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自首次放款日起计,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贷款利
率按照同期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同时,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和田生物”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由青岛和田生物为上述借
款合同提供了 20,000,000 元质押保证担保,由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收到该笔借款 20,000,000 元,并于当日委托银行支付
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贸易”),当日恒
顺贸易根据黄国忠的委托付款书将 15,000,000 元支付给青岛农新养殖专业合作社。
2014 年 6 月 30 日恒顺贸易支付给黄国忠个人账户 5,000,000 元。该笔资金支付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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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退还黄国忠向公司缴纳的非公开发行履约保证金 15,000,000 元及偿还公司对其
个人的负债。

    上述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及时筹措资金足额归还贷款,2014 年 9 月 28 日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 19,957,524 元扣划归还剩余本
金。

    公司在签署该笔银行借款20,000,000元相关协议时,使用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
人名章、财务专用章,但无印鉴使用审批和登记记录,且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不在财务部门保管。申请借
款20,000,000元时,公司内部无审批流程和手续,财务部门未及时入账。该笔借款支
出时,未按照公司财务支出审批核决权限履行相应的程序,亦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
用途使用。公司未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
及使用情况。针对上述事项,上交所对公司进行问询,山西证监局于2015年3月18日
对公司下达《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整改并出具《关于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
题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临2015-020号、临2014-024号、临2015-026号、临2015-043
号公告)。
       (八)关于涉及开立银行账户与出具商业承兑汇票相关事项
       2015 年 6 月底,公司现任管理层获悉四川省南充市商业银行存在银行账户,该
账户于 2014 年 8 月开立,不是本公司人员办理,该账户购买了 125 张商业承兑汇票,
且已将其中一张汇票(票面金额:20,000,000 元)支付给江苏永禄粮油有限公司。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浙江天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油能源”)委
托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要求公司认真履行票据到期承兑。2015
年 8 月 5 日,公司通过四川省南充市商业银行了解到,开户预留印鉴为公司财务章及
法人黄国忠名章,授权经办人为黄岳斌。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浙江天油能源通
过传真发来的《担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函》《采购合同》《验收合格报告》
《借款合同》等相关传真文件。
       之后,公司分别向公司内部的相关人员进行书面问询。经公司内部初步核查,
针对四川省南充市商业银行存在公司银行账户以及以公司名义出具商业承兑汇票等
事项,时任高管在设立账户及出具商业承兑汇票时均表示不知情,也未履行过相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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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公司认为,该账户的设立(包括设立时向银行所提供的相关证照及印鉴)以及出
具商业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四川省南充市商业银行回复中提及的开立公
司账户的授权经办人“黄岳斌”从未在公司任职过;《采购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
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均无人知晓;同时,公司财务部于2014年10月23日打印了《已开立
银行账户查询清单》时已知晓该账户的存在,但未引起相关领导及部门的重视,导致
后续出现该账户购买并以公司名义出具商业承兑汇票的不良后果,有可能给公司带来
经济损失,对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仍在对设立四川省南充市商业银行账户、出具商业承兑汇票、签署《采
购合同》、《验收合格报告》等事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进一步调查,上述事项是
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不能确定。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11日发布的临2015—080号公告。
    (九)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事项
    1、黄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0,000,000 股流通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9.88%,其将持有本公司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青岛龙力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88%,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2月26日。
该股权质押已于2014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
除质押手续。 同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9.88%)质押给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月24日,
目前,其所持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申请人为青岛城乡社区建设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于2014 年 6 月 10 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
法院冻结(详见2014年6月 12日临2014-080公告、2014年6月24日临 2014-087 公告)、
于 2014年8月13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 2014 年 8月15 日
临 2014-097公告)、于2014年9月25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
见2014年9月27日临2014-117公告)。
    2014年6月12日,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黄国忠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88%)被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4年6月10日至2016
年6月9日止(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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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3 月 16 日,黄国忠先生通知公司,其应公司要求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查询所持本公司股份冻结情况时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1,000,000 股股份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5-023 号公告)。
    2015 年 7 月 9 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黄国忠 20,000,000 股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 7 月 9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5-073
号公告)
    2、2014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
的本公司18,107,16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自然人陈钟民,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8.94%,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5月13日。公司二股东北京六合逢春实际控制人所持有
的北京六合逢春的股份处于质押及被查封状态。(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21号公告)
    2015 年 5 月,因涉及原告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本公司保证合同一案,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
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6,247,16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03%,
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 5 月 13 日至 2018 年 5 月 12 日。(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5-048
号公告)
    2015 年 5 月,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分别申请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860,0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0.92%,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申请轮候冻
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075,3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53%,
冻结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253,000 股
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冻结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内
容详见公司临 2015-059 号公告)
    2015年7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18,100,000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8.94%,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7月9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2015 年 6 月,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第二大股东六合逢春全权授权自然人
林岳辉先生、徐永峰先生行使股东权利(权利授权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
由自然人黄国忠先生变更为徐永峰先生、林岳辉先生等两方,徐永峰先生和林岳辉先
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详见公司 2015 年 6 月 21 日发布的临 2015-058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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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36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
                                                      售条件股                  数量
(全称)       增减            数量        (%)                   股份状态                 性质
                                                       份数量
黄国忠                  0    20,000,000     9.88                              20,000,000 境内自
                                                                 质押、冻结
                                                                                         然人
北京六合                0    18,107,160     8.94                            18,107,160 境内非
逢春文化                                                                               国有法
                                                                 质押、冻结
产业投资                                                                               人
有限公司
东营国际     9,973,025        9,973,025     4.93                                         未知
金融贸易
                                                                   未知
港有限公
司
                                                  51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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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高         5,348,252   5,348,252    2.65                                          境内自
                                                             未知
                                                                                    然人
国泰君安     2,733,918   2,733,918    1.35                                          未知
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                                                     未知
-客户资
金
拉萨睿达     2,500,000   2,500,000    1.24                                          未知
投资咨询
                                                             未知
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中金     2,317,000   2,317,000    1.15                                          未知
投基金管
理有限公
                                                             未知
司-中金
投 007 号
基金
中国银行     2,297,767   2,297,767    1.14                                          未知
股份有限
公司-招
商医药健                                                     未知
康产业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杜娟         2,199,889   2,199,889    1.09                                          境内自
                                                             未知
                                                                                    然人
宝盈基金     1,613,826   1,613,826     0.8                                          未知
-民生银
行-宝盈
慧升 3 号                                                    未知
特定多客
户资产管
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的数量                       种类                数量
黄国忠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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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                 18,107,160                             18,107,160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有限公司
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                  9,973,025                              9,973,025
                                                           人民币普通股
限公司
陈高                                  5,348,252            人民币普通股      5,348,252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                  2,733,918                              2,733,918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客户资金
拉萨睿达投资咨询管理                  2,500,000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有限公司
深圳中金投基金管理有                  2,317,000                              2,317,000
限公司-中金投 007 号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97,767                              2,297,767
-招商医药健康产业股                                       人民币普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杜娟                                  2,199,889            人民币普通股      2,199,889
宝盈基金-民生银行-                  1,613,826                              1,613,826
宝盈慧升 3 号特定多客                                      人民币普通股
户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2015 年 6 月,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第二大股东六合逢
致行动的说明             春全权授权自然人林岳辉先生、徐永峰先生行使股东权利。林岳辉
                         先生与徐永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自然人黄
                         国忠先生变更为徐永峰先生、林岳辉先生等两方(详见公司 2015 年
                         6 月 21 日发布的临 2015-058 号公告)。
                             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原第三大股东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持有本公司的 926 万股份。


            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接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通知,截止 2015 年 5
       月 28 日,其与一致行动人孙承飞合计持有 101230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临 2015—053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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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6 月 3 日,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承飞披露《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林岳辉先生、徐永峰先生
变更日期                            2015 年 6 月
                                    内容详见 2015 年 6 月 11 日、6 月 20 日的《上海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
                                    2015—058 号、临 2015—060 号公告)

       201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两份分别由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及第二大股

东北京六合逢春作为申请人的《公证书》,主要内容为:黄国忠先生和北京六合逢春

作为委托人分别将持有本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和

18,107,16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94%),全权授权徐永峰、林岳辉两人行使

股东权利。并授权其两人代表委托人黄国忠和北京六合逢春行使股东权利时签署相关

文件,委托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并确认徐永峰、林岳辉作为委托事项的唯一

受托人,其他人均无权处理上述事项,如有与本次委托相冲突的其他委托,委托人均

予以撤销。委托授权有效期为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临 2015—058 号公告)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自然人黄国忠先生变更为徐永峰先生、

林岳辉先生等两方,其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详见 2015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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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优先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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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丁磊               总经理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陆晖               董事、总经理             聘任           增补
陆晖               董事、总经理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韦立移             监事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阮永文             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曾俊人             董事、副总经理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黄耀虎             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王林               独立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张朝元             独立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付磊               独立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辞职
王斌               独立董事                 聘任           增补
杨洪武             独立董事                 聘任           增补
张世田             独立董事                 聘任           增补
黄东连             监事                     离任           2015年7月1日个人原因辞职
余保综             董事                     离任           2015年7月10日个人原因辞职
李阳               董事、董事长             聘任           2015年7月6日增补、新聘
陆麟育             总经理、董事             聘任           2015年6月5日、7月6日增补
李丹青             董事                     聘任           2015年7月6日增补
张阳               监事                     聘任           2015年7月6日增补
王欣               董事长                   离任           2015年7月6日个人原因辞职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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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674,170.31         1,908,541.8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二)                   17,443.17         1,309,767.27
   预付款项               五、(三)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五、(四)                6,107,656.71      13,470,271.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五)                   78,316.48            74,678.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
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六)                  546,742.59         320,514.30
     流动资产合计                                   7,424,329.26      17,083,773.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七)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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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性房地产         五、(九)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固定资产             五、(十)                964,121.22         986,492.23
   在建工程             五、(十一)           10,784,991.96      10,784,991.9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五、(十二)              6,232,850.00     6,299,75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三)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2,245,863.18     452,335,134.19
        资产总计                              459,670,192.44     469,418,907.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十四)           17,550,000.00      17,5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十五)           18,383,138.15      18,383,138.15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五、(十六)              478,056.43         353,499.96
   应交税费             五、(十七)           11,662,977.68      11,305,832.92
   应付利息             五、(十八)           13,410,276.04      12,408,276.0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五、(十九)          193,211,521.27     188,479,026.9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
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58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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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4,695,969.57       248,479,774.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五、(二十)           43,760,381.01        41,845,611.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十三)           93,870,366.43        93,870,366.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7,630,747.44       135,715,977.43
       负债合计                                 392,326,717.01       384,195,751.4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五、(二十一)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二十二)        293,445,032.80       293,445,032.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二十三)         12,617,809.90        12,617,809.9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二十四)        -463,228,097.52     -445,580,118.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5,280,625.18       62,928,604.42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2,062,850.25        22,294,551.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343,475.43        85,223,155.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9,670,192.44       469,418,907.19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59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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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资金                                           64,446.87     1,695,263.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五、(一)                            1,288,656.64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五、(二)           6,073,748.36    13,441,572.12
  存货                                               75,168.98        71,530.9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46,640.85       320,445.98
    流动资产合计                                  6,760,005.06    16,817,468.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五、(三)       14,739,073.35       14,739,073.35
  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固定资产                                       962,421.86          984,792.8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9,965,395.21      449,987,766.22
       资产总计                              456,725,400.27      466,805,234.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550,000.00    17,5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391,246.19    14,391,246.19
                                  60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478,056.43       353,499.96
  应交税费                                        11,662,976.88    11,305,619.62
  应付利息                                        13,410,276.04    12,408,276.0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2,495,305.76      170,564,835.8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9,987,861.30      226,573,477.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3,760,381.01    41,845,611.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93,870,366.43    93,870,366.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7,630,747.44      135,715,977.43
       负债合计                               367,618,608.74      362,289,455.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93,445,032.80      293,445,032.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2,617,809.90   12,617,809.90
  未分配利润                                  -419,401,931.17 -403,992,942.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9,106,791.53 104,515,779.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6,725,400.27 466,805,234.98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61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489,781.00    5,290,308.01
其中:营业收入                 五、(二十五)         5,489,781.00    5,290,308.0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1,455,457.31   13,876,364.22
其中:营业成本                 五、(二十五)                             8,606.3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二十六)           307,427.76      296,015.46
      销售费用                 五、(二十七)                           141,204.71
      管理费用                 五、(二十八)        14,663,203.57    5,908,325.45
      财务费用                 五、(二十九)         2,215,968.45    3,815,611.89
      资产减值损失             五、(三十)           4,268,857.53    3,706,600.3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五、(三十一)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5,965,676.3   -8,586,056.21
号填列)                                                         1
  加:营业外收入               五、(三十二)               766.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五、(三十三)         1,914,770.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7,879,680.3   -8,586,056.21
“-”号填列)                                                   2
  减:所得税费用               五、(三十四)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7,879,680.3   -8,586,056.21
号填列)                                                         2

                                      62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7,647,979.2   -6,674,106.12
利润                                                           4
   少数股东损益                                      -231,701.08   -1,911,950.0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7,879,680.3   -8,586,056.21
七、综合收益总额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6,674,106.12
                                                   -17,647,979.2
合收益总额                                                     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1,911,950.09
                                                     -231,701.08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
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63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十五、(四)         5,489,781.00    5,283,516.00

  减:营业成本                     十五、(四)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7,427.76      295,876.9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2,663,803.80    3,035,851.57

         财务费用                                       1,751,820.33    1,678,209.42

         资产减值损失                                   4,260,947.47    3,678,751.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13,494,218.36   -3,405,173.27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1,914,770.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5,408,988.37   -3,405,173.2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5,408,988.37   -3,405,173.27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4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408,988.37   -3,405,173.2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65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379,770.00     2,891,294.3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三    6,011,460.65       610,181.78
                                           十五)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91,230.65     3,501,476.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43,527.45     1,490,807.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2,588.47       475,358.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三    9,931,637.63     2,790,772.68
                                           十五)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17,753.55     4,756,938.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6,522.90    -1,255,461.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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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2,682.00     313,160.0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82.00     313,16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82.00    -313,16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三      474,833.33     400,000.00
                                          十五)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4,833.33     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0,000.00     48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三    1,100,000.00
                                          十五)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0,000.00     88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5,166.67    -48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34,371.57   -2,048,621.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08,541.88   2,304,155.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4,170.31     255,533.78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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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6,379,770.00   2,846,608.88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003,097.92   1,854,329.4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82,867.92      4,700,938.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663,056.69   1,372,255.2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0,271.21        359,681.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232,507.52      2,453,442.3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05,835.42      4,185,378.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2,967.50        515,559.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32,682.00      23,160.00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82.00      23,16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2,682.00     -23,160.00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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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74,833.33    40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4,833.33    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50,000.00    480,000.00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10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0,000.00    88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75,166.67   -480,000.00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30,816.17        12,399.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695,263.04        42,685.34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446.87     55,084.71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69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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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                         库                  项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先   续                         存                  储
                                               他                             收益                              准备
                                     股   债                         股                  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45,580,118.28    22,294,551.33    85,223,155.7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45,580,118.28    22,294,551.33    85,223,155.75
三、本期增减变动                                                                                                        -17,647,979.24      -231,701.08   -17,879,680.32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一)综合收益总                                                                                                        -17,647,979.24      -231,701.08   -17,879,680.32
额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
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
                                                                                     70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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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63,228,097.52    22,062,850.25    67,343,475.43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专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                          减:库              项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先   续                          存股                储
                                               他                              收益                             准备
                                     股   债                                              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434,666,152.77    32,358,938.89    76,422,725.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434,666,152.77    32,358,938.89    76,422,725.84
三、本期增减变动                                                                                                          -6,674,106.12    -1,911,950.09    -8,586,056.21
金额(减少以
                                                                               71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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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6,674,106.12   -1,911,950.09   -8,586,056.21
额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
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441,340,258.89   30,446,988.80   67,836,669.63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72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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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优先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储备
                                        股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03,992,942.80   104,515,779.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03,992,942.80   104,515,779.9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15,408,988.37   -15,408,988.37
额(减少以“-”号
填列)                                                                           -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408,988.37   -15,408,988.37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
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73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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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19,401,931.17    89,106,791.53



                                                                                           上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优先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储备
                                       股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398,973,160.75    79,756,778.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398,973,160.75    79,756,778.97
三、本期增减变动                                                                                                                      -3,405,173.27    -3,405,173.27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3,405,173.27    -3,405,173.27
额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
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74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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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402,378,334.02   76,351,605.70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75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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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其前身系太原天
龙商业贸易集团总公司,原名称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12 月,后经山西省
体改委[晋经改(1992)第 54 号]文件批准,于 1992 年 10 月以定向募集方式整体改组设立为股份制企
业,总股本 6,38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 6,386 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字(2000)48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2000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9,386 万股。2007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实施后,股本总额变更为
14,460.42 万股。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460.42 万股为基
数,实施了每 10 股送 4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20,244.588 万股。2014 年 3 月 18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更名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注册号:140000100017876;法定代表人:王欣。
     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主题公园和旅游文化项目
投资;文艺演出项目投资;电影院线的投资;书刊出版的策划投资;书画艺术创作及展示;文化
信息咨询服务;动漫设计;手机游戏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娱乐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新媒体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
百货、土特产品(不含食品)、烟酒(只限分公司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
务;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售(以《出版
物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全权授权徐永峰、林岳辉两人行使,权利授权有效期为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该两
人通过授权委托进行资本管理。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黄国忠变更为徐永峰、林岳辉,徐
永峰、林岳辉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 2015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1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2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3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4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76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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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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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
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
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
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
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
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
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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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
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
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
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
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
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
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
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
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
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
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
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
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
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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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
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
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
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
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
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
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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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
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
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
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
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
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
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
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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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
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
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
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
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
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
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
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
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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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
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
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
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
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
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
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
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
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按实际利
率计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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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
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
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
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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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
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
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
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
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
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
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
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
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
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
偿金额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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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
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
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
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
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
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分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指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受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债务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
                                               合并计算)达到应收款项余额的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方法                                           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
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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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其中:1 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 年                                         15                                    15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的存货一般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方式取得
的存货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计价相关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
价准备。
    库存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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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
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
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
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
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以购置单价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200元以上
400元以下的采用一次转销法,4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采用五五摊销法。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
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
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
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
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
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4. 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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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
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
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
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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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
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
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
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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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
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
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
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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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
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
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
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
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
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
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
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
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5.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
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2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实际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安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3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
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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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持有
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
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5-35            4             2.74-3.84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4             6.40-19.2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4             9.60-19.20
电子及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4             9.60-19.2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计价依据: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
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计价方法: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按上项“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按上项“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4.其他说明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
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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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若在建工程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
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
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
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过试
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
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2)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3)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
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18.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
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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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
部分的资产支出按期初期末简单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生物资产


20. 油气资产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公司对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
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无形资产,由公司综
合各方面因素判断(如聘用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与同行业比较、企业的历史经验或等),确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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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本公司
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
统合理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
持有期间不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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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
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不超过十年
的期限摊销。


24.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
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
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
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
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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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
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
资产负债表日,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5.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
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
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
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
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
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
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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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
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
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
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
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
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
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
金额。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28. 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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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
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
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
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
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
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9.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
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期末有证据表明
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
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
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
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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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
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
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
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1.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
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
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的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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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
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
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家用电器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17%
                         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消费税
营业税                   租金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教育费附加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3.    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说明:本财务报表附注的期初余额指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数,期末余额指 2015 年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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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30 日财务报表数,上期指 2014 年 1-6 月,本期指 2015 年 1-6 度,母公司同。


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54,708.43                  41,660.13
银行存款                                                 619,461.88               1,866,881.75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674,170.31               1,908,541.8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在浦发银行北京复兴路支行账户被冻结,冻结期一年,冻结金额
9300.20 元;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浦发银行太原支行的账户被冻结,冻结期一年,冻结金额
83.27 元。
    期末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
项。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应收账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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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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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例(%)
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 5,519,384.21     89.00   5,501,941.04    99.68    17,443.17     6,875,864.88      90.97   5,566,097.61    80.95   1,309,767.27
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   682,509.49     11.00     682,509.49   100.00          0.00     682,509.49       9.03     682,509.49    100.00          0.00
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
款
    合计   6,201,893.70      /      6,184,450.53   /         17,443.17     7,558,374.37      /       6,248,607.10    /       1,309,767.27




                                                            104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 年以内小计
1至2年                       856.65                          128.50                      15.00
2至3年                    23,878.60                        7,163.58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合计             5,519,384.21                  5,501,941.04                      99.6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82,509.49        682,509.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82,509.49        682,509.49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710.2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67,866.86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5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额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的比例(%)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85,877.70       五年以上             32.02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07,410.20       五年以上             29.14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82,509.49    五年以上             11.01
 中山市卓尔龙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5,712.55    五年以上             3.64
 济南轻骑摩托车厂                     非关联方          139,540.00         五年以上             2.25
     合计                                               4,841,049.94                            78.06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报告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12,106,202.42                 100.00
     3 年以上          12,106,202.42                100.00
        合计           12,106,202.42                100.00          12,106,202.42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预付时间              计提坏账原因
韩国威尔泰克公司           非关联方         12,106,202.42           三年以上          预计无法收回该预付款
合     计                                   12,106,202.42

                                                 106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7、 应收利息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107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例(%)                              (%)                  例(%)
单项金额 131,939,013.35 79.76 131,939,013.35 100.00        0.00 127,969,881.51 75.97 127,969,881.51 100.00
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
款
按信用风 26,884,788.22 16.25 20,777,131.51 77.28 6,107,656.71 33,883,520.32 20.11 20,413,249.25 60.25 13,470,271.07
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
款
单项金额 6,603,561.05 3.99 6,603,561.05 100.00              0.00 6,603,561.05 3.92 6,603,561.05 100.00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
收款
   合计 165,427,362.62 / 159,319,705.91        /    6,107,656.71 168,456,962.88 / 154,986,691.81   /   13,470,271.07



                                                      108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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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按单位)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131,939,013.35   131,939,013.35            100.00    预计收回可能性极小
         合计             131,939,013.35   131,939,013.3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7,569.90              2,878.50                             5.00
 1 年以内小计                       57,569.90              2,878.50                             5.00
 1至2年                          7,100,488.60          1,065,073.29                            15.00
 2至3年                             25,000.00              7,500.00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100.00                   50.00                         50.00
 4至5年
 5 年以上                      19,701,629.72           19,701,629.72                          100.00
          合计                 26,884,788.22           20,777,131.51                           77.2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603,561.05      6,603,561.0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603,561.05      6,603,561.05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633,014.1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00,000.00 元。
                                           109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借款                                    160,244,204.12               156,275,072.28
业务周转金                                  240,765.50                   253,949.60
押金                                        925,300.00                 6,925,300.00
其他                                      4,017,093.00                 5,002,641.00
          合计                          165,427,362.62               168,456,962.88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的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性质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太原市三晋 借款         131,939,013.35 各账龄段                 79.76 131,939,013.35
大厦有限公                             均有
司
珠海金正电 借款           6,603,561.05 四至五                   3.99   6,603,561.05
器有限公司                             年、五年
                                       以上
上海兆羽资 其他           4,000,000.00 一至二年                 2.42     600,000.00
产管理有限
公司
山西省瑞丰 借款           3,900,000.00 五年以上                 2.36   3,900,000.00
药业有限公
司
河西商场   借款           2,411,866.80 五年以上                 1.45 2,411,866.80
    合计     /          148,854,441.20     /                   89.98 145,454,441.20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110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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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05,978.15 105,978.15                  105,978.15 105,978.15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
资产
建造合同形
成的已完工
未结算资产
低值易耗品        78,316.48            78,316.48 74,678.48             74,678.48
    合计         184,294.63 105,978.15 78,316.48 180,656.63 105,978.15 74,678.48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转回或转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其他
                                                              销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05,978.15                                                 105,978.15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
已完工未结算资
产
      合计           105,978.15                                                 105,978.15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111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13、 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46,742.59             320,514.30
            合计                               546,742.59             320,514.30
  其他说明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价                         账面价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值                             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
 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具:
     按公允价值计
 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2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被   本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投资   期
被投
                      本   本                                    本    本                 单位   现
  资
                      期   期                                    期    期                 持股   金
单位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增   减                                    增    减                 比例   红
                      加   少                                    加    少                 (%)    利
山西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6.73
圆缘
宾馆
有限
公司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                       宣告    计
                    期                                                           期
                       追       减   法下      其他             发放    提
                    初                              其他                         末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加       少   确认      综合             现金    减    其
                    余                              权益                         余          余额
                       投       投   的投      收益             股利    值    他
                    额                              变动                         额
                       资       资   资损      调整             或利    准
                                       益                         润    备
  一、合营企业



                                                113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太原市三晋大                                                                            400,800.00
厦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正电                                                                         10,000,000.00
器有限公司
(注)
小计                                                                                 10,400,800.00
       合计                                                                          10,400,800.00


其他说明
      注: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状态,本公司以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
并对其计提了全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关于联营企业的其他说明:
     经 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2,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
总额的 45%,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缴纳认缴注册资本。


18、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合计

一、期初余额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二、本期变动
      加:外购
      减:处置
      公允价值变动
三、期末余额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2、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拥有的天龙大厦 1 幢房产及 2 幢房产(除本公司自用面积合计 771.90
平方米外)共计 37,963.04 平方米出租房屋及天龙大厦土地使用权。由于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在
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
房地产进行计量,并由具备专业资格的独立评估机构至少每年末进行评估作为我们计量公允价值
的基础。



                                          114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业经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
      中天衡平评字[2015]0201002 号《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投
      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9、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672,324.87 3,490,938.40 3,663,599.56 1,201,693.00 11,028,555.83
2.本期增加金额                                  27,933.33                  27,933.33
(1)购置                                       27,933.33                  27,933.33
(2)在建工程转
入
(3)企业合并增
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或报废
     4.期末余额    2,672,324.87 3,490,938.40 3,691,532.89 1,201,693.00 11,056,489.1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760,197.16 3,436,560.82 2,623,478.08         803,945.64 8,624,181.70
     2.本期增加
                      48,867.36                        1,436.98                   50,304.34
金额
       (1)计提      48,867.36                        1,436.98                   50,304.34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809,064.52 3,436,560.82 2,624,915.06         803,945.64 8,674,486.0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52,339.78       977,641.92    387,900.20 1,417,881.90
     2.本期增加

                                               115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或报废
     4.期末余额                        52,339.78       977,641.92     387,900.20 1,417,881.9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863,260.35       2,037.80         88,975.91      9,847.16       964,121.22
价值
     2.期初账面
                       912,127.71       2,037.80         62,479.56      9,847.16       986,492.23
价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值                                    减值
          项目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山西金正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光学厂房
         合计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16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本
                                                                          利         本
                                     期   本
                                                                          息     其 期
                                本   转   期                    工程
                                                                          资   中: 利
项                              期   入   其                    累计                      资
                                                                          本   本期 息
目 预算           期初          增   固   他         期末       投入 工程                 金
                                                                          化   利息 资
名 数             余额          加   定   减         余额       占预 进度                 来
                                                                          累   资本 本
称                              金   资   少                    算比                      源
                                                                          计   化金 化
                                额   产   金                    例(%)
                                                                          金     额 率
                                     金   额
                                                                          额        (%)
                                     额
山   2,610      10,784,991.96                   10,784,991.96 41.32% 41.32%               自
西                                                                                        筹
金
正
光
学
厂
房
合   2,610      10,784,991.96                   10,784,991.96    /     /            /     /
计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1、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7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专利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专有技术               合计
                                                 技术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690,222.24                            50,297,100.00      56,987,322.24

2.本期增加金
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
增加

     3.本期减
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    6,690,222.24                             50,297,100.00 56,987,322.24
额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      390,472.24                            30,129,350.00 30,519,822.24
额
      2.本期增       66,900.00                                                  66,900.00
加金额
   (1)计提         66,900.00                                                  66,900.00

    3.本期减
少金额
        (1)处
置

    4.期末余        457,372.24                            30,129,350.00 30,586,722.24
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                                              20,167,750.00 20,167,750.00
额
    2.本期增
加金额
       (1)计
提


                                          118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本期减
少金额
       (1)处
置

4.期末余额                                    20,167,750.00 20,167,75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 6,232,850.00                                    6,232,850.00
面价值
    2.期初账 6,299,750.00                                    6,299,750.00
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无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异            负债                    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
业合并资产评
估增值
可供出售金融
                                        119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     375,481,465.70 93,870,366.43 375,481,465.70 93,870,366.43
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        375,481,465.70 93,870,366.43 375,481,465.70 93,870,366.43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10,202,768.91                205,933,911.38
可抵扣亏损                            109,519,095.88                 97,822,277.10
          合计                        319,721,864.79                303,756,188.48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6 年                 15,622,575.15             15,622,575.15
2017 年                 38,475,362.07             38,475,362.07
2018 年                 10,885,213.84             10,885,213.84
2019 年                 32,839,126.04             32,839,126.04
2020 年                 11,696,818.78
       合计            109,519,095.88             97,822,277.10           /

其他说明: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3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20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17,550,000.00                   17,55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合计                             17,550,000.00                   17,55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 17,550,000.00 元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的 7,770,000.00 元抵押借
款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 9,780,000.00 元抵押借款。抵押物为本公司拥有的部分房产。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17,550,000.00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7,770,000.00                  6.696% 2007-5-13               10.044%
公司太原国贸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80,000.00                   5.58% 2005-12-29                 7.56%
太原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00,000.00
太原分行(注)
         合计           17,550,000.00             /                  /               /
    注:200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 10,000,000.00 元,期限
一年,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偿还其中的 6,500,000.00 元。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4 日向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 6,500,000.00 元,但未签署借款合同,无利息,期后公司归还 100,000.00
元,借款余额为 6,400,000.00 元。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21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工程款                                 3,987,491.96                  3,987,491.96
材料款                                 4,427,375.39                  4,427,375.39
其他                                   9,968,270.80                  9,968,270.80
           合计                      18,383,138.15                 18,383,138.15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987,491.96   企业资金紧张
潮州市大中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1,171,354.12   企业资金紧张
杭州东视音像科技有限公司                    1,165,098.62   企业资金紧张
沈阳空调器厂                                  519,380.82   企业资金紧张
富裕注塑制模(东莞)有限公司                    489,335.20   企业资金紧张
             合计                           7,332,660.72             /


其他说明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7、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2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53,499.96        2,448,438.13     2,328,738.13 473,199.96
   二、离职后福利-设                          207,789.79       202,933.32    4,856.47
   定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
   其他福利
         合计              353,499.96       2,656,227.92     2,531,671.45 478,056.43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                     2,158,282.76       2,038,282.76       120,000.00
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128,423.00         128,423.00
三、社会保险费                              88,025.35          88,025.35
其中:医疗保险费                            77,621.15          77,621.15
       工伤保险费                            4,030.20           4,030.20
       生育保险费                            6,374.00           6,374.00
四、住房公积金                              73,707.02          73,707.02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353,499.96                              300.00      353,199.96
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353,499.96     2,448,438.13       2,328,738.13      473,199.9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95,874.22     195,874.22
   2、失业保险费                                11,915.57       7,059.10        4,856.4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207,789.79     202,933.32        4,856.47

   其他说明:



   38、 应交税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3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3,193,949.78                   3,192,267.28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407,956.18                     414,908.89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3,576.93                     223,459.16
房产税                                  6,441,060.86                   6,119,323.76
土地使用税                              1,199,506.36                   1,158,419.86
教育费附加                                 95,818.68                      95,768.20
地方教育费附加                             21,028.32                      20,994.67
价格调控基金                               47,223.24                      47,884.23
河道费                                     32,856.53                      32,806.07
印花税                                           0.8                           0.80
          合计                         11,662,977.68                  11,305,832.92

其他说明:



39、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
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3,410,276.04                   12,408,276.0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
续债利息
            合计                       13,410,276.04                  12,408,276.04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              9,681,394.77 资金紧张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3,728,881.27 资金紧张
                合计                             13,410,276.04           /

其他说明:



                                     124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40、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                              151,264,507.98                 147,867,176.02
质押保证金代偿银行借款                   20,982,393.07                   20,982,393.07
及担保费
工程款                                     5,080,267.02                  5,090,417.02
中介机构费                                 3,870,000.00                  2,720,000.00
职工改制费                                 4,574,424.72                  4,734,974.90
押金及供应商欠款                           4,072,414.49                  4,477,821.96
其他                                       3,367,513.99                  2,606,243.97
          合计                           193,211,521.27                188,479,026.94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                         61,774,268.58    企业资金紧张
景华                                           43,764,612.50    企业资金紧张
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982,393.07    企业资金紧张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6,470,933.36    企业资金紧张
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                       11,450,000.00    企业资金紧张
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9,375,357.89    企业资金紧张
             合计                             163,817,565.40              /

其他说明



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5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合计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38,624,642.11   40,539,412.12 系法院判决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形成

                         3,220,968.89     3,220,968.89 系法院判决本公司应付供应商金额与
未决诉讼
                                                       账面应付账款余额的差额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126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
        合计            41,845,611.00     43,760,381.0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公司的预计负债均为确认的预计诉讼损失。


 51、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53、 股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公积
                 期初余额     发行                                           期末余额
                                   送股      金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66,354,302.81                                            66,354,302.81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227,090,729.99                                         227,090,729.99
     合计      293,445,032.80                                        293,445,032.8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7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2,617,809.90                                     12,617,809.9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12,617,809.90                                     12,617,809.9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45,580,118.28         -434,666,152.7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
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45,580,118.28         -434,666,152.7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7,647,979.24           -6,674,106.12
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63,228,097.52         -441,340,258.89

                                   128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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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489,781.00                       5,290,308.01       8,606.37
 其他业务
     合计          5,489,781.00                       5,290,308.01          8,606.37




62、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274,489.08                  264,175.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9,214.22                   18,573.12
教育费附加                                      8,234.70                    7,959.92
资源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                                  5,489.76                    5,306.62
          合计                                307,427.76                  296,015.46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25,956.00
差旅费
运杂费                                                                      6,821.00
业务费                                                                      8,305.71
其他                                                                          122.00
             合计                                     0.00                141,204.71

                                       129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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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525,555.45        1,230,833.86
福利费                                128,423.00          149,195.00
运杂费                                205,433.96            84,788.50
业务招待费                             95,201.00          132,440.09
保险费                                 32,836.50            10,037.21
房产税                                321,737.10          309,361.20
差旅费                              1,417,700.91          216,578.50
修理费                                  7,248.00            17,854.00
中介机构费用                        7,879,207.47          181,886.77
租赁费                                995,000.00
董事会费                               39,026.00            13,058.00
折旧费                                 50,304.34            60,210.28
水电电话费                            204,649.58            49,927.00
咨询费                                250,000.00          388,349.51
办公费                                104,731.93            25,133.60
无形资产摊销                           66,900.00        2,783,700.00
诉讼费                                102,114.00          122,797.69
其他                                  237,134.33          132,174.24
合计                               14,663,203.57        5,908,325.45

其他说明:



65、 财务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2,215,366.79         3,813,553.70
减:利息收入                           -4,315.65            -2,074.20
手续费                                  4,917.31             4,132.39
其他
合计                                   2,215,968.45     3,815,611.89

其他说明:




                           130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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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4,268,857.53               3,706,600.34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
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4,268,857.53            3,706,600.34
其他说明: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



             合计
其他说明:




                                 131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
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置利得
       无形资产
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个税返还                         766.00                                      766.00
      合计                       766.00                                      766.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0、 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置损失
       无形资产
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损失
对外捐赠
担保及诉讼损失            1,914,770.01                                 1,914,770.01
      合计                1,914,770.01                                 1,914,770.01

                                      132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71、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合计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其他说明:



72、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3、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4,315.65                2,074.20
个税返还                                             766.00

                                         133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代收保险                                           6,379.00
国家体育馆押金返还                             6,000,000.00
个人还款                                                                   16,330.00
借款                                                                      400,000.00
往来款收入等                                                              191,777.58
            合计                               6,011,460.65               610,181.7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办公费                                          104,221.93                  25,133.60
差旅费                                        1,406,700.91                257,497.10
招待费                                            95,201.00               132,440.09
中介机构费                                    6,826,000.00              1,720,000.00
运杂费                                          197,396.46                  91,609.50
诉讼费                                          102,114.00                122,797.69
修理费                                            17,398.00
水电电话费                                      206,183.56
咨询费                                          250,000.00
个人借款                                        123,184.10
其他费用                                        603,237.67                441,294.70
             合计                             9,931,637.63              2,790,772.6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计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34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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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股东提前支取保证金的利息                        474,833.33
股东借款                                                                     400,000.00
            合计                                     474,833.33              4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偿还其他单位借款                              1,100,000.00
            合计                              1,1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净利润                                       -17,879,680.32               -8,586,056.21
加:资产减值准备                               4,268,857.53                3,706,600.3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50,304.34                   60,210.28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66,900.00             2,783,70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2,215,366.79               3,813,553.70
                                         135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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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3,638.00            9,690.70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5,206,080.93         -4,408,936.36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5,649,285.83          1,365,775.66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6,522.90         -1,255,461.8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
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
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74,170.31            255,533.7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908,541.88          2,304,155.6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34,371.57          -2,048,621.89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674,170.31           1,908,541.88
其中:库存现金                                    54,708.43               41,660.1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19,461.88           1,866,881.7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
                                         136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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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
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
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674,170.31              1,908,541.88
额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
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
物

其他说明:



7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383.47 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                                              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00.00 抵押、查封
固定资产                                       863,260.35 抵押、查封
无形资产                                     6,232,850.00 查封
          合计                             441,369,393.82            /

其他说明:

    1、冻结情况:

    (1)货币资金冻结情况详见附注五、(一)。

    (2)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所持股权被冻结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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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抵押情况:
                                                   抵押物权
                         贷款主                                   抵押贷款金
   资产名称/面积                   抵押贷款银行    利价值(万                     抵押贷款期限
                           体                                     额(万元)
                                                     元)
天龙大厦 2 幢 4 层                中国农业银行国
                         本公司                        3,000.00      777.00    2006.11.13-2007.5.13
/4359.19 ㎡                       贸支行
天龙大厦 2 幢 8-9 层、            华夏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1,000.00      978.00    2004.12.30-2006.12.29
14-24 层/3353.97 ㎡               限公司太原分行
天龙大厦 2 幢 3 层                中国工商银行太
                         本公司                        4,120.00     3300.00    2003.5.21-2004.11.10
/4359.19 ㎡                       原市迎泽支行
天龙大厦2幢5、6层                 中国工商银行太
                         本公司                        5,100.00     4100.00    2003.1.17-2004.10.18
/8718.38㎡                        原市迎泽支行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通知,本公司在该行的抵押借款 12,070.00 万
   元(其中以本公司资产抵押的借款为 7,400.00 万元)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
   事处,2007 年 7 月,获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已将拥有本公司的债权
   出售给 DAC.CHINA.SOS(BARBADOS) .SRL(以下简称“DAC 公司”)。

        本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收到 DAC 公司发来的《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根
   据该通知,得悉 DAC 公司将持有我公司本息合计 15,538.667 万元(利息日为 2007 年 6
   月 20 日)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
   DAC 公司与龙力生物已于 2010 年 9 月 29 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该转让不可撤销
   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013 年 12 月,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其已将对我
   公司拥有的所有债权全部不可撤销的转让给黄国忠。随后,黄国忠单方面、无条件、
   不可撤销地对本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由此,上述天龙大厦 2 幢 3 层(4359.19 平方米、
   5 层、6 层(8718.38 平方米)的抵押尚未解除。

        3、查封情况:
   公司房产、土地查封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1)。

   77、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8、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7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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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变动。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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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营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太原天龙恒顺 太原市        太原市   电子产品及家           100.00            投资设立
贸易有限公司                        用电器的销售
山西金正光学 太原市        太原市   生产和销售光            65.00            投资设立
科技有限公司                        学薄膜等光学
                                    材料
山水乐听投资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咨询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广西山水盛景 南宁市 南宁市 文化产业等的                    100.00            投资设立
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
   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 期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股比例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山西金正光学              35%    -231,701.08                22,062,850.25
   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140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公
司    流动资                                                                           流动资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名      产                                                                               产
称
山    167,182.35   17,017,841.96   17,185,024.31    32,557,209.32   32,557,209.32      297,619.58   17,084,741.96   17,382,361.54     32,092,543.47    32,092,543.47
西
金
正
光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额             金流量                                                                      金流量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                     -662,003.08        -662,003.08           280.07                       -5,462,714.55          -5,462,714.55        -1,423.70
限公司
其他说明:


                                                                           141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
                                                                     业或联营
合营企业或联营 主要经营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企业投资
    企业名称          地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
                                                                       理方法
太原市三晋大厦    太原市    太原市 餐饮、住宿等     40.08            权益法核
有限公司                                                             算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
物
非流动资产


                                         - 142 -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
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
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
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
的股利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8,446,902.87              9,173,427.64
非流动资产                            191,549,545.39            194,109,448.29

                                     - 143 -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资产合计                                199,996,448.26           203,282,875.93
流动负债                                400,738,684.93           386,525,028.06
非流动负债                              141,870,000.00           141,870,000.00
负债合计                                542,608,684.93           528,395,028.06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42,612,236.67          -325,112,152.1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
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
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16,857,310.66            15,287,478.19
净利润                                  -17,500,084.54           -16,962,028.94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7,500,084.54           -16,962,028.94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
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
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 144 -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
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由于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合营企业或联营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
    企业名称               的损失                                            损失
                                                        润)
太原市三晋大厦          -130,304,950.57                -7,014,033.89     -137,318,984.46
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 145 -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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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各项
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
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
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
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
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
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
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关。本公司客户主要为租赁本公司天龙大厦的租
户等,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应收账款的回收较有保证。
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
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暂付款等,本公司目前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其他应收
款的回收较有保证。

    1. 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应收款项的风险管理。加强客户信用政策管理的内部控制,客户信用
政策的调整均需通过必要的审核批准程序。

    2.做好详细的业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工作。将客户的回款记录作为日后评价其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
资料, 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了解客户的最新信用情况,以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
进行管理。




                                         - 146 -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专人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
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
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
低。

    (二)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
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
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管理流动风险时,由于公司目前负债较多,为满足公司逐步开展的业务转型所需的项目资金,公司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申请授信额度,为公司筹措充分的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存在逾期的银行借款、应付利息、较大金额的其他方式融资等。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期末余额
项目
                  一年以内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7,550,000.00    17,550,000.00

应付账款                                                                    18,383,138.15    18,383,138.15

应付利息              1,002,000.00    2,305,050.85           1,672,972.82    8,430,252.37    13,410,276.04

其他应付款            8,170,151.97   81,815,073.03       48,881,615.25      54,344,681.02   193,211,521.27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
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由于本公司借款存在逾期借款,逾期利息跟随央行发布的逾期借款利率进行浮动,浮动利率的金融
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 147 -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其它因素保持不
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 65,919.30 元。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
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
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价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其他
(三)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
权
2.出租的建筑物


                                          - 148 -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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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四)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的资产总额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
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
    析




                                        - 149 -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 其他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
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合计
                                计量                计量                 计量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产总额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类似房地产交
易活跃的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采用估值技术为比较法。估值技术的
输入值主要包括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和金额
    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
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 150 -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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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2015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将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全权授权徐永峰、林岳辉两人行使,权利授权有效期为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该两人通过授权委托进行资本管理。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黄国忠变更为徐永峰、林岳辉,
徐永峰、林岳辉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3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
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                              其他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其他
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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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田家俊                                          其他
田学毅                                          其他
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黄国忠                                          其他
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丁磊                                            其他
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            其他
任公司

其他说明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东莞市金正数码      30,624,642.11 2004 年 6 月 10 日        2014 年 4 月 30 日   否
科技有限公司、广
东金正电子有限
公司、本公司原东
莞分公司为珠海
市金正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科      38,103,012.00 2011 年 7 月 27 日                             否


                                           - 152 -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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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有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科      11,450,000.00 2011 年 12 月 29 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   否
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正电器        9,914,770.01 2011 年 7 月 29 日                                 否
有限公司

    注:公司 2011 年 3 月 11 日就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委托中教仪器代理进口设备 6,232,500.00 美元
出具保函(按照 2015 年 6 月 30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38,103,012.00 元),保证在中教仪器代理购买设备开
立的信用证承付前 15 天全额支付给中教仪器。保函有效期限截止至本保函规定的付款完成时止。2011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1 年 4 月 15 日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保函的议案》。2011 年 7 月 27 日,中教仪器
承付信用证款项 1,869,75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2,106,244.65 元。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山西金正光学尚
未支付中教仪器该笔设备款项。

    其余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 或有事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到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期日 经履行完毕
黄国忠、丁磊、广西钲            40,000,000.00 2014 年 7 月 11 日                      否
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黄国忠                          40,000,000.00 2014 年 4 月 3 日                       否
黄国忠、丁磊、广西印            20,000,000.00 2014 年 6 月 27 日                      否
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
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情况详见附注十四、7、(4)B 及附注十二、2 或有事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绵阳耀达投资有        2,800,000.00   2013 年 7 月 24                                   无借款合同


                                            - 153 -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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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田学毅                  288,000.00   2012 年 3 月 26 日      2012 年 9 月 25 日      借款利率为月
                                                                                     息 1%
田学毅                  144,000.00   2012 年 4 月 19 日      2012 年 10 月 18 日     借款利率为月
                                                                                     息 1%
拆出
太原市三晋大厦      131,939,013.35                                                   注
有限公司
北京俊人影业有        2,000,000.00   2014 年 8 月 1 日                               代付制作费
限公司

    注:本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大厦” )共计
131,939,013.35 元(募股资金投入 25,410,000.00 元、代三晋大厦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47,000,000.00 元、
代三晋大厦垫付利息、工程款等 59,529,013.35 元)。2015 年 1-6 月计提利息 3,969,131.84 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21.20                 49.75

(8). 其他关联交易

       A、与黄国忠的关联交易
    201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接到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恒顺”)《债权转
让通知》,获悉公司对太和恒顺的全部债务不可撤销的转让给黄国忠,公司将原欠太和恒顺借款本金
9,410,000.00 元及利息 639,251.65 元全部从太和恒顺转给黄国忠。
    201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黄国忠签订金额不超过 4,600,000.00 元的借款协议,公司实际向黄国忠
借款为 3,000,000.00 元,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014 年 3 月,黄国忠替公司垫付费用 400,000.00 元、2014 年 6 月,黄国忠替公司支付债务、垫付费
用等共计 12,000,000.00 元。其中有 4,400,000.00 元为黄国忠指定丁磊等关联方代黄国忠支付,公司后期直
接将该 4,400,000.00 元归还丁磊。
    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司与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钲德”)签订《太原
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后根据黄国忠口头承诺,将公司对其个人的负债
15,000,000.00 元转为广西钲德非公开发行的履约保证金。




                                            - 154 -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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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6 月 27 日及 30 日,公司分别将 20,000,000.00 元支付给黄国忠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公司退
还黄国忠向公司缴纳的非公开发行履约保证金 15,000,000.00 元及偿还公司对其个人的负债。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收到黄国忠提前 193 天支取非公开发行履约保证金 15,000,000.00 元的利息 474,833.33 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黄国忠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210,000.00 元,欠息 826,551.65 元。
    B、重大并购基金事项
    2014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
基金并签署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2014年6月24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
上述议案。
    2014年6月5日,公司与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春文化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逢春”)在北京签署了《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框架协
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与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春签署的《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先期应由
七弦投资和北京六合逢春共同投资设立的北京七弦六合文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取得营业执照。
后续由山水文化、七弦投资(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北京六合逢春(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共同发起设立
的北京山水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处于筹备阶段,未有新的进展。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关联方
  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珠海市金正            682,509.49           682,509.49        682,509.49         682,509.49
应收账
       电器有限公
款
       司
       太原市三晋        131,939,013.35      131,939,013.35    127,969,881.51      127,969,881.51
其他应
       大厦有限公
收款
       司
       珠海市金正          6,603,561.05        6,603,561.05      6,603,561.05        6,603,561.05
其他应
       电器有限公
收款
       司
其他应 北京俊人影          2,000,000.00           300,000.00     2,000,000.00          100,000.00
收款   业有限公司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55 -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田学毅                                602,784.00              576,864.00
其他应付款             黄国忠                              1,036,551.65            1,036,551.65
其他应付款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2,800,000.00            2,800,000.00



7、 关联方承诺
  (1)根据协议,黄国忠对于超出公司欠付深圳达瑞陆仟万元的部分,由黄国忠向深圳达瑞偿还,且
黄国忠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本公司的追索权。

  (2)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如 2015 年 5 月 13 日前,公
司未收到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 万款项,将由黄国忠代为先垫付给公司该笔款项,随后由公司
授权黄国忠再向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讨该笔款项。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林岳辉先生代
黄国忠偿还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 元。


8、 其他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 其他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156 -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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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3、 其他

    或有事项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11起,涉案金额156,135,110.73元。经
法院判决结果而形成的损失明细如下:预计供应商损失3,220,968.89元,预计担保损失
40,539,412.12元,共计43,760,381.01元。




                                         - 157 -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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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诉讼事项对资产的冻结情况、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及财务影响:

                                     诉讼事由
                           受理                                                    最新进展          财务影响      被冻结查封资产名称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标的           判决情况
                           法院
         珠海金正电
                                                                                 冻结三晋大厦
         子、广东金                                                              40.08 %股权、
                        广东省珠海   进出口代理                   本公司承担清
深圳     正、东莞分公                                                            冻结山西金正   已计提预计负债
达瑞                    市中级人民   合同纠纷案   34,153,493.36   偿责任及连带   光学65%的股                              注1
         司、本公司、                                                                           30,624,642.11 元
                        法院         件                              保证责任    权、查封本公司
         东莞
                                                                                 资产
         金正
深圳     东莞分公司、 广东省东莞     买卖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351,787.95                                                            注2
领跃     本公司       市人民法院     纷案件                         偿责任           产          105,173.51 元
潮州
         东莞分公司、 广东省东莞     买卖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大中                                               1,187,264.13                                                           注2
         本公司       市人民法院     纷案件                         偿责任           产          324,445.88 元
电子
东莞     东莞分公司、 广东省东莞     租赁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1,654,920.29                                                           注2
长安     本公司       市人民法院     纷案件                         偿责任           产          1,210,000.00 元
肇庆     东莞分公司、 广东省东莞     货款纠纷案                   本公司承担清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43,334.00                                                            注2
智华     本公司         市人民法院   件                                偿责任        产          29,165.50 元
                        山西省太原
番禹     三晋大厦、本                建设工程合                   本公司承担清   查封本公司资    已计提预计负债
                        市中级人民                 1,350,000.00                                                           注2
速能     公司                        同纠纷案件                        偿责任         产         1,552,184.00 元
                        法院
农行
                        山西省太原
太原                                 借款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查封本公司资
         本公司         市中级人民                15,943,230.37                                                           注3
国贸                                 纷案件                            偿责任         产
                        法院
支行
信达     三晋大厦、本   山西省太原   借款合同纠   57,580,900.00   本公司承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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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事由
                         受理                                                    最新进展           财务影响      被冻结查封资产名称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标的           判决情况
                         法院
资产   公司           市中级人民   纷案件                       带清偿责任
                      法院
                      山西省太原                                               查封本公司子
仙居   山西金正光                                               本公司承担连
                      市中级人民   民事诉讼     11,450,000.00                  公司山西金正                              注4
园     学、本公司                                                 带清偿责任
                      法院                                                       光学土地
青岛   本公司、黄国   山东省青岛
                                   保证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查封本公司资
和田   忠、丁磊、印   市中级人民                21,000,000.00                                                            注5
                                   纷案件                            偿责任         产
生物   象刘三姐       法院
                      广东省珠海                                               查封本公司资
中教   珠海金正电                  买卖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连                    已计提预计负债
                      市斗门区人                11,420,180.63                  产、查封广西盛                            注6
仪器   器、本公司                  纷案件                         带清偿责任                    9,914,770.01 元
                      民法院                                                      景股权


    以上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金正电子”、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金正”、太原天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简称“东莞分公司”、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金正”、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简
称“三晋大厦”、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达瑞”、深圳市领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领跃”、潮
州市大中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潮州大中电子”、东莞市长安镇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简称“东莞长安”、肇庆智华光电子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肇庆智华”、广东番禹速能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番禹速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国贸支行简称“农行太原国贸支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简称“信达资产”、太原市仙居园发展
有限公司简称“仙居园”、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西金正光学”、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和田
生物”、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印象刘三姐”、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中教仪器”、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金正电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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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2012 年 7 月 2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
(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深圳达瑞申请恢复执行珠海金正电子、东
莞分公司、本公司、东莞金正、广东金正返还欠款本金 34,153,493.36 元及利息 54,889,545.74 元等一
案,冻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08%的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 65%的股权,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7 月 2 日。冻结本公司名下部分银行存款,查封本公司位于太原市迎泽
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期限
为 2012 年 7 月 2 日至 2014 年 7 月 1 日)。2012 年 7 月 4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
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 日)。

    2014年4月23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5)珠中法执恢字第340-1号
之十二及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
号第1幢第1至3层共1,277.29平方米、第2幢-1至24层共37,457.65平方米房产的查封;太原市国土资源
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
巷土地的查封。

    2014年9月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公司房产(天龙大厦房产),查封土地
(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期限两年,2014年8月29日至2016年8
月28日)。冻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40.08%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65%的股权。

     注 2: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576、606、
636、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6、327、607、608、658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扣划本公司及下
属分公司银行账户人民币共计 7,312,8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14 年 6 月 27 日,
查封天龙大厦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其中番禺合
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本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已不存在债
务纠纷,2010 年 11 月 10 日,番禺合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
东法民二初字第 4774 号判决书的执行,并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撤回协助执行的委托;佛山市
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佛禅法民二初字第 978 号判
决书的执行。

    注 3: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
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
协助执行: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根
据市政规划,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
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注 4: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公司子公司山西金正
光学位于经济开发区并政经开地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期限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

    注 5:2015 年 2 月 13 日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青金商
初字第 615-2 号,轮候查封公司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
期限为两年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房产,查封期限叁年(期
限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注 6:2014 年 7 月 25 日及 28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409-1、409-2、409-3 民事裁定书,查封公司房产、冻结公司银行存款、轮候查封公司土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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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期限为两年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及查封公司持有 100%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2)重要的或有事项:

    A、深圳达瑞

    2004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东莞分
公司为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所欠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 14,104,393.17 元
提供担保。

    2004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东莞分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子工
业有限公司为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红岭支行开出的 5,000,000.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 95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偿还深
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货款 14,104,393.17 元及违约金 154,848.22 元、商业票据 5,000,000.00
元、诉讼费 278,551.97 元,共计形成担保损失 19,537,793.36 元。

    2010年公司与深圳达瑞签署和解协议,根据生效的和解协议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裁定书(2005)珠中执恢字第340号之八,约定公司根据95号判决书承担的对广东金正电子有限
公司的担保责任解除;公司根据95号判决书承担的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也根据
该协议的比例分配约定(该约定比例与本公司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同),公
司须承担90%的担保责任22,200,008.08元。并鉴于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已经破产,存在追偿不
能的情况,该90%担保责任已从实质上转化为公司对深圳达瑞的债务。

    2012 年 7 月 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终止后,2012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与深圳达瑞签
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1、本公司应当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前一次性支付偿还深圳达瑞债务;2、
如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前一次性完成清偿,深圳达瑞同意对原有债务进行减免,减免后债
务金额为 2600 万元;3、深圳达瑞应于收悉本公司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请解除相关
执行保全措施、终结执行程序;4、如本公司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协议自动失效。

      2012年9月20日到期后,公司未归还深圳达瑞款项,经与深圳达瑞协商,深圳达瑞同意本公
司于2012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欠其2600万元债务。若再次逾期付款,双方签订的上述《还款协
议》自动失效。深圳达瑞将按照(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95号判决书判决继续申请执行。

    2012年10月20日到期后,公司未能组织资金归还深圳达瑞款项。

     2014年初,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2005)珠法执恢字第340-1
号],主要内容为:深圳达瑞以本公司未自觉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恢复
强制执行的申请,要求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2014年4月3日,为一揽子彻底解决与深圳达瑞多年的纠纷,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的主导
下,公司、黄国忠与深圳达瑞共同签署《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为:1、如果本公司能完全履行
和解协议书约定,则深圳达瑞确认: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欠深圳达瑞的全部负债(包括
但不限于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本公司仅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6,000万元,则双方全部
债权债务了结;2、本公司应在2014年4月20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深圳达
瑞在收到此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已查封的全部天龙大厦的土地及房产;本公司应
在201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伍仟万元,本公司的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债
权债务全部结清;3、如果本公司不能按约定即时足额的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则本公司同意完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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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决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所欠深圳达瑞本息,本
公司支付给深圳达瑞壹仟万元作为深圳达瑞财务损失补偿及违约金,深圳达瑞不予退还;4、本公
司、黄国忠、深圳达瑞同意,在上述第3条约定事项发生后,对于超出陆仟万元的部分,本公司不
负偿还义务,由黄国忠向甲方偿还,且黄国忠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本公司的追索权。同时,对于本
公司应向深圳达瑞偿还的陆仟万元部分,由黄国忠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本协议生效后,本公司与
深圳达瑞双方所有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文件)均作废失效。

    公司依据2014年4月3日的《和解协议书》,计提预计负债50,624,642.11元。

    在公司股东的帮助下,公司向陈钟民个人借款及黄国忠代公司偿还深圳达瑞债务,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合计偿还 20,000,000.00 元。

    B、农行太原国贸支行

     2006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与农行太原国贸支行签定《借款合同》【晋贸农银借字(2006)
第 018 号】,同日,在该行办理了 7,880,000.00 元借款,期限 6 个月, 并签定《最高额抵押合
同》【晋贸农银高抵字(2004)第 002 号】 (抵押物为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第 2 幢第 4 层/4359.19 ㎡) 。期后公司归还 110,000.00 元借款本金,借款本金余额为 7,770,000.00
元。

    2014 年 6 月 25 日,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要求判令本公司偿
还所欠其贷款本金 7,770,000.00 元及至实际支付本金之日的利息。并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
(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
行: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根据市
政规划,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 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
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C、信达资产

     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本金 2,200 万元)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
分公司起诉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三晋大厦,近日,公司
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7 月 8 日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3)并民初字第 381 号,
判决:太原三晋大厦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借款本金 2,200 万元及利息
3558.09 万元(计算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止),并支付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利
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
带责任;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
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晋大厦在借款时有充足的抵押物做担保,且公司未完成兼并三晋大厦,故不承担其债务。
三晋大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债权,公司正就上述判决提起上诉,已缴纳上诉费 334,705.00
元,本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广东卓尚律师事务所 2015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 2013 并民初字第 381 号案件的法律意见》,
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欠缺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另一方面,一审法院未综
合考虑和审查抵押房产的情况就直接判决山水文化对《借款合同》约定的所有本金和利息承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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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责任属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由于本案二审程序仍在进行当中,对于本案二审法院
是否能够采纳山水文化上诉意见而改判,仍存在不确定性。
    D、仙居园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2月29日,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仙居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山西金正光学向仙居园借款5,400,000.00元用于缴
纳土地出让金。借款期限为2011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月22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2%,逾期不还
按日利率0.1%计算罚息。公司同意用天龙大厦租金收入代偿。
     2014 年 7 月,仙居园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山西金正光学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
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民初字第 454 号,
裁定如下内容:依法冻结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银行存款 90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担保人太原三晋大厦提供的担保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经济开发
区国土分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查封山西金正光学名下的位于经济开发区
(证号:并政经开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一块;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查封期间不得抵押、转让、变卖。

     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确认仙居园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向债权人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 1362.06 万元。2、本公司及山西金正
光学同意在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向仙居园偿还 1113 万元;另支付律师代理费 32 万元,共计 1145
万元。3、上述协议履行后,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争议。

    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仙居园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依法立案执行。

    E、青岛和田生物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签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自
首次放款日起计,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计
算;同时,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由青岛和田生物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
了 20,000,000 元质押保证担保,由印象刘三姐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
其财产提供反担保。

    上述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及时筹措资金足额归还贷款,2014 年 9 月 28 日交通银行青岛
分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 19,957,524 元扣划归还剩余本金。

    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印象刘三姐、
黄国忠、丁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被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同
等价值的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的银行
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5 年 2 月 13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
求协助执行:轮候查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89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199700071 号;位于山西省太
原市水西关街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 199600031 号,位于太原市平阳路 130 号的土地,证号为
19982063 号。土地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不得办
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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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
轮候查封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
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91 号(现为 289 号)1 幢和 2 幢的房产,证号为 20112209 号。房产的查
封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
续。青岛和田生物向法院提出债权申请,法院已受理。

    F、中教仪器

     珠海金正电器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欠中教仪器的800万元的货款结汇给中教仪器,同时
公司为该800万元货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2011年7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1
年7月29日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签订<债务担保合同>的议案》。由于珠海金正电
器已经无力偿还该款项,公司对该800万元连带担保责任已经全额计提损失。

    2014年7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教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诉珠海金正电
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金正电器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
保全措施。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第 409-1
号、第 409-2 号、第 409 号-3 号。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房产予以查封,
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房地产
予以查封(2014 年 7 月 31 日起轮候查封),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
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

     2014 年 8 月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原
名称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89 号的土地使用权,
证号为 199700071 号;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水西关街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 199600031 号,位于太原
市平阳路 130 号的土地,证号为 19982063 号。土地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珠斗法
民二初字第 409 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产生的违约金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 800 万元的担保方,只应在 800 万元
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15 年 6 月 17 日广东省珠海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
号,裁定同意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担保物置换。
    2015 年 6 月 29 日广东省珠海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2
号,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的房产;解除本公司位于太原市平阳路
130 号(证号 199820063)、太原市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证号 199600031)和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土地(证号 199700071)使用权的查封;解除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账户存款的冻
结;解除本公司持有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冻结;解除对斗门区井岸镇安捷旧货行在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中心南支行开设的账户存款的的冻结。

    对于该诉讼事项,公司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 年 7 月 24 日广东省珠海中级
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 号,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公司
据此判决计提预计负债 9,914,770.01 元。

    (3)其他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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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4 月,因金正光学厂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太原市同新物资有限公司起诉山西金
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公司已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案件
目前正在审理中。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本公司破产子公司情况
      2007 年 9 月 19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
 依法受理了东莞桥梓周氏电业有限公司申请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
 正电子”)破产还债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为珠海金正电子的破产管理人。
      2011 年 8 月 23 日,珠海中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2-41 号民事裁定,裁定终结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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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2011 年 9 月 6 日,破产管理人在《珠海特区报》发布公告,公告珠海
  金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已经终结。
    破产管理人依法向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提交了注销珠海金正电子所需的材料,但珠海市
金湾区国家税务局不予办理,理由是珠海金正电子尚有拖欠税款未缴清。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
珠海金正电子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本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情况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器”)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5 日,公司拥有其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由于近年来受
市场、资金等因素影响,材料、人工等费用较高,珠海金正电器业务日渐萎缩,连续出现亏损,
加之为生产及经营所租赁的厂房因未及时支付房租等款项,已被业主收回,很难继续维持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2012 年 7 月 27 日经公司研究,为减少亏损,决定暂停珠海金正电器生产活动。鉴
于上述原因,公司认为珠海金正电器扭亏无望、资不抵债、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拟向法院提请
其破产。
      2012 年 10 月 31 日后,公司不再将珠海金正电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仅为权益法核算。
    截止2012年10月31日,珠海金正电器资产总额447.50万元、负债总额3,211.86万元、净资产总额
-2,764.36万元。
    (3)投资性房地产租赁事项
    2008 年 4 月,本公司与太原新天龙购物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将天龙商厦地下一层
至地上七层的商业用房、塔楼十二层以下的经营、办公场所等租赁给太原新天龙购物有限公司使
用。因其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公司租金收取的延续性,公
司与其解除《租赁合同》,2011 年 7 月 9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上
述物业租赁给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龙经营公司”),并与其签订《租赁
合同》,租赁期自 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租金为 470.00 万元,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租金分别为 975.00 万元,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租金为 1,100.00 万元。合同约定每年扣除租金中的 200.00 万元用于偿还本公司原欠
供应商的货款。租金支付为每季度支付一次。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接新天龙经营公司通知,其接收的本公司供应商债权现余额为
1,277,542.51元。
    (4)重大借款事项
    A、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华盛”)签订《借款合同》,
约定本公司向百华盛借款16,500,000.00元用于本公司偿还欠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银行
同期借款利率计算。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百华盛借款为10,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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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30日,公司接到东莞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鹏)《债权转让通知
书》,获悉公司对东莞海鹏欠款于2013年10月30日转至百华盛,公司将原欠东莞海鹏借款本金
30,000,000.00元,利息 5,020,800.00元从东莞海鹏转至百华盛。公司与东莞海鹏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2013年11月6日,公司接到百华盛《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百华盛承接的东莞海鹏的债权本
金30,000,000.00元中的580,000.00元及相关权利由罗俊燕承接。
    2014年1月26日,公司接到刘会来《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刘会来与百华盛签订《债权转让
协议》,刘会来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3,2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百华盛。公司与刘会来债权
债务关系解除。
    2014年1月31日,公司接到何俭《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何俭与百华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何俭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3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百华盛。公司与何俭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向百华盛借款本金余额为 42,920,000.00元,欠息18,854,268.58元。
    B、与景华借款:
    2014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60,0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
31日,公司实际向景华借款40,000,000.00元,其中2014年7月11日收到2000万元,2014年7月21日收到
1000万元,2014年7月29日收到950万,2014年7月30日收到50万元),用来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息9.9%。该借款同时由黄国忠以持有的广西钲德宇
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向景华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由黄国忠、丁磊共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向景华借款本金余额为40,000,000.00元,欠息3,764,612.50元。
    C、与陈钟民借款
    2014年4月18日,公司与陈钟民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陈钟民借款10,000,000.00元,用
来偿还公司债务。借款期限为30天(2014 年4月18日至 2014年5月17日),借款利率为月息1.5%。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借款本金余额为1,800,000.00元。
    (5)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A、2014年2月25日和201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
的A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广西钲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广西钲德”),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2月26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1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16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其中广西钲德认购不超过10,000万股,最终以
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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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由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第一大股东黄国忠筹划的上述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已不适于公司现状,公司拟将主营业务转型为网页游戏平台的运营、网页游戏的研发、移
动网络游戏的研发及发行业务,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5年1月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
由黄国忠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终止。
    B、2015 年 1 月 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签订<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
股权之协议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1 月 24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 90%,即不低于 11.74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43,270,868 股。发行
对象均应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拟向江苏五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友投资”)、嘉兴厚泽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厚泽合伙”) 、上海跻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跻迈
投资”)、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 、杨竞忠、黄小刚、谭军、上
海丰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澳投资”)、深圳国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国金创投”)共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黄小刚和丰澳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后,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由黄国忠变更为朱明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30 亿元 (含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拟以 30.00 亿元募集资金购买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创思”)100%股权项目;拟以不超过 10.30 亿元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
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鉴于五友投资、厚泽合伙、黄小刚及其一致行动人丰澳投资、谭军在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
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并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的比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五
友投资、厚泽合伙、黄小刚及其一致行动人丰澳投资、谭军视同为公司关联方,上述认购行为构
成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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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 月 6 日与广州创思的股东签署了《附生效条件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 30 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对价收购广州创思的全部股份。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公司与五友投资、厚泽合伙、跻迈投资、龙力生物、杨竞忠、黄小刚、谭军、丰澳投资、国
金创投共 9 名特定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9 名特定投资者拟认定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明细如下:
 名称(或姓名)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江苏五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805.62          150,337.99
 嘉兴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800.00           56,352.00
 上海跻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23,480.00
 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           23,480.00
 杨竞忠                                                      2,500.00           29,350.00
 黄小刚                                                      5,110.73           59,999.99
 谭    军                                                    2,861.01           33,599.99
 上海丰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3.22           18,000.00
 深圳国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15.50            8,399.99
 合    计                                                   34,327.08          402,999.99
      2015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创思发来的《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的函》,由于本公司在资本市场公开的负面信息不断,令收购的完成存在重大的不确定
性,经广州创思公司管理层与股东谨慎性研究决定其拟终止与本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收购标的资产方已提出拟终止其股权转让协议,且其实际控制人
及核心人员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重要认购人,结合目前现状,由经营管理层提出,2015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附有生效条件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转让
协议书》,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方案尚未获得公司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协议尚未生效。因此终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交易对方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唐琨发来的经四人签署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公司已与广州创
思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6)新项目情况
      2014年12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租赁国家体育馆
场地进行驻场演出项目并协商转让< 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 的议案》,将《国家体育馆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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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有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
八菱科技取代山水文化在 《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 中的地位,取得国家体育馆的租赁使用
权,2014年12月17日,公司与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八菱科技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三方
协议》,2015年1月8日,公司收到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退还的6,000,000.00元押金。
    (7)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11月,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山西广和山水
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之协议
书》,聘请其担任本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
    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掌沃无限”)100%股权,并与其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2525 号)。根据要求,公司与掌沃无限修改
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对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2014年12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等议案。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公司掌沃无限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由于受春节及诉讼等事项的影响,该项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工作进度。且本次收购资金公司尚
未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资金提供方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金控股”)形成
正式的书面协议。
    2015年3月23日,公司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关于终止保荐承销及财务顾
问协议的函》。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对方掌沃无限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重
组项目的工作计划和进度,本次重组各相关方的工作预期难以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全部
完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授权管理层妥善处理与各相关方的后续事宜。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
书》及《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的补充协议》,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方可生效。根据前述协议的相关条款,上述协议
尚未生效,因此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现公司与成都掌沃无限双方均已明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因交易对方成都掌沃无
限担心上述事项需由其承担法律或经济责任,因此,目前相关终止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成都掌沃
无限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也未出具。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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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解散的事项
    2010 年 11 月 8 日,山水文化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签署《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
合作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10,000.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拟以专利技术和生产设备出资
5,385.00 万元成立公司,拟共同合作 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201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拟募投项目)。
    2011 年 1 月 7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山水文化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合资
成立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光学”)。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金正光学注
册资本为 15,385 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等光学材料。本公司占 65%股权。
由两股东分期于金正光学成立后两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已经缴足,山水文化现金出资 1,5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专有技术出资 5,029.71 万元。
    2011年12月7日,金正光学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出让的2011-07
地块,出让宗地面积13,6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6,243,045.00元,公司2011年11月23日
支付540万元,2012年2月3日将剩余843,045.00元土地款支付完毕。2012年5月7日取得并证经开地国
用(2012)第00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
    后因多种原因, 201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撤回并终止。目前,厂房建设主体已初步
完工。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
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解散的议案》,认为金正光学经营严重困难,继续经营已
经不能实现当时设立的目的,并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更大利益损失;同时,山西金正光学已陷入公
司治理僵局,公司决策机构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因此,公司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
正光学进行清算并解散该公司。
    2015年5月13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公司诉讼请求。
 (9)公司印鉴管理事项
    2015年1月27日,公司前任总经理丁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丁磊总经理任职期间,
印鉴一直由丁磊先生保管。丁磊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一直未与现任管理层进行印鉴(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交接。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降低重大或
特别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风险,公司成立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为组长、副组长,其
他高管为成员的应急事件处理小组,作为发生应急事件议事、协调、决策及执行机构,旨在能尽
快并有效地解决目前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
    原总经理任职期间,印鉴一直由原总经理管控违反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在《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进行了识别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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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印鉴不在公司现任管理层处,存在管控隐患,并对日常经营、对外联络已产生较大影响,
给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尚无法评估,为此,公司已成立相关事宜的工作小组正在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排查 、核实。如发现以往存在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而签署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书,公司将保
留再审查的权利。如果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形,公司将保留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诉讼权,
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原总经理仍未与现任管理层进行印鉴交接,公司声明原印鉴(公司公
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自2015年3月31日起作废,并授权公司现任管理层重新申请
办理。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印鉴(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重新办理完
毕。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保管及使用公司印鉴。
    (10)三晋大厦股权事项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送达的《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
函》 、 《还款协议》及《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晋转字【2011】第 0715 号)
等相关文书的复印件。经公司查阅,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相关文书的原件。《还款协议》主要内
容为,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三晋大厦 40.08%的股权转让给仙居园后, 三晋大厦按欠款总额的 45%
偿还公司,金额为 3680 万元。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08%
的股权,转让给仙居园,转让价 40.08 万元。股权转让变更名称后,仙居园提供三晋大厦欠本公司
款项的保证担保。《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函》的主要内容如下:在公司股权没有变更登记
前,公司委托仙居园董事长行使公司在三晋大厦 40.08%股东权利。鉴于公司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
协议及函件的原件,为了解上述三份文件签署的背景以及其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已分别
向仙居园、三晋大厦、黄国忠先生以及王英杰先生发函进行沟通与问询,希望获取上述相关协议
及函件的原件,以便详细了解所涉及事项的真实性及具体执行情况。
     公司向时任两任董事长进行问询和了解(尚未收到书面回复),根据电话沟通获悉:“2011 年
11 月 19 日及 2014 年 2 月 28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晋转字【2011】第 0715 号)、《还款协议》
及《回函》三份相关文书均未告知公司相关人员,未能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策程序,
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1 年 11 月 19 日签署《还款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是当时上市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考虑到 2003 年三晋大厦从上市公司剥离出去之后,上市公司对其拥有的债权长
年无法收回,加之 2011 年上市公司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项目材料已向证监会进行申报,但拟募投
项目所需 500 万元土地出让金无法筹措,可能导致非公开发行项目无法继续推进,公司有退市风
险。经过沟通,三晋大厦的实际控制人愿意帮助上市公司并提供 500 万元借款用于交纳土地出让
金。公司随后与三晋大厦签署《还款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以便一次性解决公司与其的股权
与债权事宜,并计划择机履行上市公司的决策程序。上市公司时任领导认为:如果能通过签署《还
款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使公司获得部分流动资金,在当时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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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通知其签署时特别说明,签署的文件仅是向三晋大厦实际控制人表示洽谈三晋大厦事宜后的
诚意,以此方能借得救急的 500 万元,但相关文件上市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才发生效力。在上述
背景下,签署了《还款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2012 年之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数次发生变更,该事项未再继续。
    2014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再次发生变更后,时任董事长对上述协议内容表示认
可,并出具《回函》,但后续也未告知上市公司履行内部批准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三晋大厦股权尚未完成转让。公司与法律专业人士正在评估该事项对公
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意见对该事项做出后续决定。
    (11)公司受到监管措施的事项
     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15】3 号《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公
司由于信息披露违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山西监管局对关注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加强内部
责任追究,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并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向山
西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第四项、关于资金支付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亦未签署相关合同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情况为: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林岳辉
先生代黄国忠偿还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 元。
    (12) 公司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事项
     2014 年 8 月 14 日,经办人黄岳斌以公司名义在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公
司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 051100132000017144),并在该开户银行购买了 125 张商业承兑汇票。截
至目前,管理层获悉上述商业承兑汇票中撕毁 1 张,并开具了 42 张,且已将其中一张汇票(出票
人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江苏永禄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禄粮
油”) 出票日为 2015 年 2 月 11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8 月 11 日 票号:0010006222166268;票面金
额:20,000,000 元)支付给江苏永禄粮油。经公司初步核查,时任高管对以公司名义出具商业承兑
汇票等事宜并不知情,也未履行过相关程序。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浙江天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油能源”)委托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要求公司认真履行票据到期承兑。《律师函》主要内容为,
江苏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单晓昌、刘嵩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向浙
江天油能源借款,江苏永禄粮油为上述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向江
苏永禄粮油出具了商业承兑汇票一张,2015 年 2 月 12 日,江苏永禄粮油将该汇票为“债务人”(江
苏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单晓昌、刘嵩)向“债权人”(浙江天油能
源)作出了票据质押担保。鉴于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发布《关于声明原印鉴作废的公告》,浙
江五联律师事务所要求公司就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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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浙江天油能源通过传真发来的《担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
函》《采购合同》《验收合格报告》《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
     《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函》(传真件盖有预留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主要内
容称,本公司向江苏永禄粮油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并保证在到期日无条件兑付该商业承兑汇
票,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背景。保证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11 日起至持票人全部收回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票款之日止。保证范围为上述商业承兑汇
票记载的承兑金额、因违约产生的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持票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采购合同》(传真件盖有公司公章,没有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具体签署日期)的主要内容为,
本公司作为甲方向乙方江苏永禄粮油购买水稻事宜,单价 3200.00 元/吨,数量 18750 吨,总价为
6,000 万元。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货;结算方式为,乙方向甲方交
付全部货物且双方验收合格之日,甲方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足额货款,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验收合格报告》(传真件盖有公司公章,没有签收人签字及签署日期)的主要内容为,卖
方为江苏永禄粮油,买方为本公司。根据买卖双方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签订的《采购合同》,卖方
已按合同约定交付水稻 18750 吨,质量符合国标三等要求,买方已验收完毕且已收取卖方开具的
增值税发票,无任何异议。
     公司认为,该账户的设立(包括设立时向银行所提供的相关证照及印鉴)以及出具商业承兑
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公司也未收到过江苏永禄粮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开立公司账户的
授权经办人“黄岳斌”从未在公司任职过;《采购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均
无人知晓。目前,公司对设立四川省南充市商业银行账户、出具商业承兑汇票、签署《采购合同》、
《验收合格报告》等事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进一步调查,上述事项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尚不能确定。后续如经公司查实或得到有权部门的确认,若有人冒充公司员工并以公司名义开立
银行账户、虚构事实骗取商业承兑汇票,用骗取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票据质押担保,给上市公司
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保留对事件实际责任人的法律诉讼权,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13)其他事项
    A、2014年1月24日,黄国忠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88%)
质押给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月24日。
    2014 年 6 月 12 日,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
划转通知(2014 司冻 055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
城中民二初字第 824 号获悉:黄国忠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
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黄国忠持有的本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起始日为 2014 年 6 月 10 日至 2016 年 6 月 9
日止。黄国忠表示上述事项是因其曾为该案件被告之一的 1500 万元债务提供担保所致(该笔贷
款到期日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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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13日,公司通过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宁商初字第104-1
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4司冻107号)
获悉: 因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黄国忠、丁磊等人涉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黄国忠持
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8%,冻结期限为 24 个
月,冻结起始日:2014 年 8 月 13 日,冻结终止日: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4 年 9 月 25 日,公司通过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珠中法执
恢字第 340-1 号之三十三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
转通知(2014司冻 127 号)获悉:黄国忠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股份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期限为两年,冻结起始日:2014 年 9 月 25 日,冻结终止日:
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5年3月16日公司获知,黄国忠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1,000,000 股股份于2014年9月23日被北京
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015年7月10日根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司冻127号)公司获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黄国忠20,000,000股流通股(冻结股
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8%,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7月9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B、2014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8,107,16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自然人陈钟民,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94%,质押登记日
为2014年5月13日。
    2015 年 5 月 13 日,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青金商初字第 615
—3 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 司冻 102
号),因涉及原告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本公司保证合同一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
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6,247,16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03%,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 5 月 13 日至 2018 年 5 月 12
日。
       2015 年 5 月 12 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
申请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860,0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冻结
起始日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075,3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53%,冻结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申请轮候冻结了
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253,0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冻结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
 2015 年 7 月 10 日根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 司冻 127 号)公司获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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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8,100,0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94%,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 7 月 9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8、 其他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                                    计
   种类                                      计提 面                                    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           金额            金额     比  价值
                          (%)                                          (%)
                                             (%) 值                                     例
                                                                                       (%)
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 5,494,648.96 100.00 5,494,648.96 100.00 0.00 6,851,129.63 100.00 5,562,472.99 81.19 1,288,656.64
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
款
    合计   5,494,648.96   /    5,494,648.96   /    0.00 6,851,129.63   /    5,562,472.99 / 1,288,656.6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至2年

                                                   176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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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至3年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合计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7,824.0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公司关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系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85,877.70      五年以上            36.14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07,410.20      五年以上            32.89
中山市卓尔龙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5,712.55      五年以上            4.11
济南轻骑摩托车厂            非关联方          139,540.00      五年以上            2.54
鞍安梅花自行车厂            非关联方           90,171.60      五年以上            1.64
  合计                                      4,248,712.05                          77.32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177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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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报告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8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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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
单项金额   131,939,013.35       79.78 131,939,013.35    100.00                     127,969,881.51    75.98 127,969,881.51    100.00
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
款
按信用风    26,842,495.22     16.23 20,768,746.86          77.37 6,073,748.36 33,850,679.32           20.10 20,409,107.20      60.29 13,441,572.12
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
款
单项金额     6,603,561.05         3.99    6,603,561.05    100.00                       6,603,561.05   3.92     6,603,561.05   100.00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
收款
   合计    165,385,069.62     /          159,311,321.26   /        6,073,748.36 168,424,121.88        /      154,982,549.76    /       13,441,572.12




                                                                       179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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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131,939,013.35     131,939,013.35              100.00   预计收回可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能性极小
          合计           131,939,013.35     131,939,013.3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7,569.90             2,878.50                  5.00
1 年以内小计                        57,569.90             2,878.50                  5.00
1至2年                           7,100,488.60         1,065,073.29                 15.00
2至3年                              25,000.00             7,500.00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100.00                50.00                 50.00
4至5年
5 年以上                       19,701,629.72         19,701,629.72                   100.00
                合计           26,884,788.22         20,777,131.51                    77.2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603,561.05     6,603,561.0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603,561.05     6,603,561.0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80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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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328,771.5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借款                                            160,244,204.12                   156,275,072.28
业务周转金                                              240,765.50                  253,949.60
押金                                                    900,100.00                 6,900,100.00
其他                                              4,000,000.00                     4,995,000.00
                合计                            165,385,069.62                   168,424,121.88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期末余额
                                                                    比例(%)
太原市三晋大 借款              131,939,013.35 各账龄段均                 79.78 131,939,013.35
厦有限公司                                    有
珠海金正电器 借款                6,603,561.05 四至五年、                  3.99     6,603,561.05
有限公司                                      五年以上
上海兆羽资产 其他                4,000,000.00 一至二年                    2.42      6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瑞丰药 借款                3,900,000.00 五年以上                    2.36     3,900,000.00
业有限公司
河西商场          借款           2,411,866.80 五年以上                    1.45     2,411,866.80
       合计              /     148,854,441.20           /                90.00 145,454,441.20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181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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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 29,739,073.35 15,000,000.00 14,739,073.35 29,739,073.35 15,000,000.00 14,739,073.35
司投资
对联   10,400,800.00 10,400,800.00                        10,400,800.00 10,400,800.00
营、合
营企业
投资
 合计 40,139,873.35 25,400,800.00 14,739,073.35 40,139,873.35 25,400,800.00 14,739,073.35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本期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增加    减少                             减值准备        余额
太原天龙恒顺贸          4,739,073.35                       4,739,073.35
易有限公司
山水乐听投资有         10,000,000.00                      10,000,000.00
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科                                                                               15,000,000.00
技有限公司
     合计              14,739,073.35                      14,739,073.35                      15,0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                         本期增减变动                              期
        投资     初         减     权益法     其他 其他        宣告发     计提        末    减值准备期末余
                    追加                                                           其
        单位     余         少     下确认     综合 权益        放现金     减值        余          额
                    投资                                                           他
                 额         投     的投资     收益 变动        股利或     准备        额
                                                   182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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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损益     调整               利润
一、合营
企业
小计
二、联营
企业
太原市三                                                                        400,800.00
晋大厦有
限公司
珠海市金                                                                      10,000,000.00
正电器有
限 公 司
(注)
小计                                                                          10,400,800.00
  合计                                                                        10,400,800.00


    注: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状态,本公司以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
并对其计提了全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经 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人影业”),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2,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截止 201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尚未缴纳认缴注册资本。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489,781.00                      5,283,516.00
其他业务
           合计             5,489,781.00                      5,283,516.00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183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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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1,914,770.01
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184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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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766.00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1,914,004.0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
 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
 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规定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32.62                     -0.09             -0.09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9.08                   -0.08             -0.08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85 / 186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备查文件目录
               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备查文件目录
               的正本和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李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 年 8 月 13 日




                              186 /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