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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水文化: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11-17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公告编号:2015-121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 108 号三晋国际饭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107,9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8.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陆麟育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张世田先生、董事长李阳先生、董

   事王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戴蓉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陆麟育先生、副总经理

   谭志珩先生、副总经理陈之刚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韩星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107,960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何永磊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107,960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增补韩星星女士为第        800     100.00     0          0.00    0          0.00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何永磊先生为第        800     100.00     0          0.00    0          0.00
        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伟、王恩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此确认: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