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之独立意见2017-06-22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之独立意见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增补郝一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上述事
项,我们已于会前收悉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听取公司相关人
员的情况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增补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董事候选人郝一鸣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
料,我们认为郝一鸣先生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没有发现郝一鸣先
生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或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郝一
鸣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
止性规定。
(二)本次增补郝一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程序规范,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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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基于独立判断,在征得被提名人郝一鸣先生本人书面同意
的基础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增补郝一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王丽珠 彭 娟 庄礼伟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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