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8-09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
第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补徐啟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
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公司融资的议案》等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徐啟瑞先生提供的资料,徐啟瑞先生由公司第
一大股东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推荐,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
系,有利于公司治理。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且我们未发现徐啟瑞先生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也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人。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补徐啟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此次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进行的,主要内容涉及股东权利及义务的相关条款,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更加合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是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应
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融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股东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以解决历史问题及业务发展
的资金需求,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后续的发展。后续如涉及向股东借款,
则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目前不涉及关联董事,也无需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融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丽珠 彭 娟 庄礼伟
二零一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