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关于孙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的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 山水 编号:临 2017--056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9月4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融资的议案》。
公司孙公司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用途为代本公司支付对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的欠款。
公司重要股东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流动资金
贷款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一、本次借款情况概述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授权孙公司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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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水天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
同》”)。
二、《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担保事项
借款人: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贸易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借款用途:代本公司支付对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5900万元的
欠款
借款金额与期限: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9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
利息计算:合同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611%(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且在本合同签订日使用的一年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动6%)。《借款合同》
项下借款的计、结息周期为: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
第20日,但最后一个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
借款发放及支付: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借款合同》
项下全部借款
借款的偿还:借款人于约定的到期日一次还本
担保情况: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派德
高”)与公司股东吴太交等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12.43%股
份。深圳派德高对上述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三、本次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基于公司解决历史债务的工作安排,有利于优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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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判断,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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