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之独立意见2017-09-30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之独立意见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事项,我们已于会前
收悉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相
关人员的情况说明,并详细审核了相关股东的提名文件以及董事候选
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立场,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的董事候选人有:公司第一大股东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徐啟瑞先生,第二大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陆麟
育先生、郝一鸣先生、陈健生先生、吴太交先生、刘颢先生以及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庄礼伟先生、王丽珠女士、
彭娟女士,经审查上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
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
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
1
入处罚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三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在征得被提名人书面同意的
基础上,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同意徐啟瑞先生、
陆麟育先生、郝一鸣先生、陈健生先生、吴太交先生、刘颢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庄礼伟先生、王丽珠女士、
彭娟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庄礼伟 王丽珠 彭 娟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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