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8-01-03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在新
疆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同意为控股公司在额度内申请
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产用途变更
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等议案。上述事项,我们已于会前收悉公司
提供的相关材料。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听取公司相关人
员的情况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关于同意为
控股公司在额度内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公司同意民加全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绰裕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竞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别向银行申请 1 亿元以内的授
信额度,并由上市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
于增强上述公司融资能力,使之尽快开展业务,减少其在发展过程中
使用资金的压力;本次审议关于同意为控股公司在额度内申请银行授
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公司在额度内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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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庄礼伟 王丽珠 彭 娟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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