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8-03-08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用办公用房的议案》。上述事项,我们已于会
前收悉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听取公司相关人
员的情况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其名
下物业作为办公场所,有利于缓解公司及相关控股公司办公场所紧张
的局面,租金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本次审议公司向关
联方租用办公用房事项的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啟瑞先生回避表决;上述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向关
联方租用办公用房的议案》。
独立董事:
庄礼伟 王丽珠 彭 娟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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