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文化: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1-06-05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
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
收悉公司提供的拟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经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
通,基于独立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事项
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该制度符合公
司客观情况及权责利一致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薪酬体系调整方案》的事项
我们对《薪酬体系调整方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该调整方案
是在综合考虑行业市场的变化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
上对现有薪酬体系进行的系统性调整,有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同时,关联董事、总经理肖志坚及关联董事、副总经理徐啟瑞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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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议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是结合公司现状并参考行业及
地区的收入水平确定的,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公司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对后续业务发展规划的
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
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彭 娟 钟凯文 张 娟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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