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 对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对待并控制对外 担保产生的风险,不存在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发 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彭 娟 张 娟 邹志强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