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3-01-31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 2023—002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
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
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56 号),具体内容如下: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 2022 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18 亿元至 1.30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的净利润均为负值。鉴于公司 2022 年财务数据对公司具有较大影响,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
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预计 2022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18 亿元至
1.30 亿元,同比大幅下滑。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不同业务类
型,说明营业收入对应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情况和原因;(2)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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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业务类型,说明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对应收入、同
比变动及占比、合作开始时间、客户取得方式等;(3)建筑装饰业务
正在执行的项目名称、项目开始时间、合同约定完工时间、完工进度、
是否中止或终止、报告期确认收入金额、回款金额,如采用时段法确
认收入的,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说明适用依据;(4)结合合同
条款权利义务约定情况,说明租赁业务和广告业务等收入确认政策、
具体依据及时点,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5)公司及控股股东
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资金往来或业务往
来。
二、请公司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有关规定,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是否存在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收入、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
形。如公司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一、二发表明确意见。年审会计
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
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
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
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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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应当高度重视 2022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确保年报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若公司涉嫌通过未按规定确认营业收入,
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以实现规避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我部
将在公司 2022 年年报披露后,及时采取事后审核问询、提请启动现
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并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请公司充
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审慎核实上述事项。公司应当在
收到本函后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上述事项,公司将积极组织各相关方进行回复并披露。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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