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收
悉公司提供的拟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经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基于独立判断,
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公司 2022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情况
及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
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过对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
阅,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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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事
项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本次《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
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
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内
容,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
我们同意公司审议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是必要、合理的,
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
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对
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减值依据充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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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张娟 邹志强 李新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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