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
已提前收悉相关材料,并对公司拟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并对《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进行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制订的《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3-2025年)》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
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张娟 邹志强 李新
二零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