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说明: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稳 步发展阶段,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并且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较低,该分红比例是 综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 合理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432,195.2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1,3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5,269,5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85%。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 48,548,596.5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3,432,195.28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5,269,500 元(含税),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报告期初,新冠疫情严重影响经济运行,造纸行业同样不能幸免。随着防疫 取得阶段性成果和经济恢复,造纸生产和运行整体上呈现逐月向好的态势。公司 所处的细分领域中,卷烟市场用纸需求总量稳中略降,格拉辛纸市场及其他产品 市场竞争依旧激烈;多数以商品纸浆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得益于商品纸浆价格低 位,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后期商品纸浆价格逐步上扬,对行业前景造成负面影 响。报告期内,造纸行业整体运行好于上年,产销基本平衡。但受市场对纸张品 种需求变化和原料来源成本差异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造纸企业生产和经济运 行出现分化。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和开发产业链延伸业务,扩展发展空间。公司自成立以来,始 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一直秉承直销为主、 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 和纸品经销商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总收入 1,353,306,947.86 1,398,780,970.86 1,517,894,68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 48,548,596.54 12,797,365.91 10,024,021.02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44,329,209.07 1,297,759,266.91 1,286,841,923.79 股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 132,323,926.38 54,386,817.14 78,674,351.20 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0 年末货 币资金余额仅 1.5 亿元左右),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主要原料木浆价格 居高不下,加之新 8 号纸机及新 20 号纸机将进行技改升级,有较大资金需求(正 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约为 14 亿左右),为避免营运资金周 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 -2020 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1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 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尽管 疫情形势有所好转,但因之产生的后续影响犹存),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均不 容乐观,加之主要原材料木浆价格居高不下,本公司的经营及风险管理均面临一 定压力,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更好保障公司稳健运行、纸机技改升级以及 转型升级需要,随时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水平。因此,本公司 2020 年度拟合计 分派现金股利 5,269,500 元,占本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 10.85%。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除未来十二个 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每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上述规定。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1 年的经 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 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 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 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 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现金 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85%,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较低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0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仅 1.5 亿元左右),目前 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主要原料木浆价格居高不下,加之新 8 号纸机及新 20 号纸机将进行技改升级,有较大资金需求(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 资金需求约为 14 亿左右),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 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 及 2021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方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0 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 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改、新产品新 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 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 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 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方案。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以网 络互动的形式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将针对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财 务指标以及现金分红方案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具体内容详 见《民丰特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临 2021-007)。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