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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丰特纸:民丰特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 2021-009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祺琪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按照监
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432,195.28 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1,3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5,269,5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85%。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
并认为其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
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
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
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完成关联交易额约为 770 万元。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
预计 2021 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 705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
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