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3-01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说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 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原料价格居高不下,该分红比 例是综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 东的合理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4,770,537.73 元。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1,3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3,513,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2.81%。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 15,402,838.1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4,770,537.73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513,000.00 元(含税),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2 年,造纸行业市场需求萎缩而成本持续上涨,行业景气度有所下行, 纸企经营业绩下降;同时环保政策进一步升级,龙头企业依托技术、产能及资金 等优势,市场地位愈发稳固。在国内市场需求不振与原材料价格高企的背景下, 各纸种价格走势不一,行业内企业经营普遍承压;随着政策转变,国内市场需求 有望回暖,但其对纸价的修复作用有待关注。2022 年,纸浆、煤炭及化工品等 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明显侵蚀纸企利润;未来,随着海外浆厂供应放量,木浆 价格或有望回调,有助于缓解纸企的成本压力。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和开发产业链延伸业务,扩展发展空间。公司自成立以来,始 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一直秉承直销为主、 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 和纸品经销商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总收入 1,671,495,828.54 1,525,938,566.48 1,353,306,94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402,838.12 58,311,863.28 48,548,596.5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406,435,411.06 1,397,358,141.38 1,344,329,209.07 股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 188,004,469.67 96,243,486.33 132,323,926.38 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2 年末货 币资金余额 1.9 亿元左右),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 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原料价格居高不下,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 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3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 2022 年度的 利润分配预案。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2 年以来,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面临挑战,加之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 公司的经营及风险管理均面临一定压力。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更好保障公 司稳健运行、纸机技改升级以及转型升级需要,需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水平。因 此,公司 2022 年度拟合计分派现金股利 3,513,000.00 元(含税)。占本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2.81%。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第五条规定:“除未来十二个月内有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每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述规 定。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3 年的经 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 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 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 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 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则。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 22.81%,低于 30%。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 公司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原料价格居高不 下,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 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3 年的经营计划, 公司拟订了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3 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 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 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 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 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