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2015-11-12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 2015-074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第
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划涉及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7 日起停牌并进入重大资产
重组程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
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拟通过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公
司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力争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重组框架方案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交易对方为霸州市昌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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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各方磋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确定为以现金分期支
付的方式。
(3)标的资产情况
经各方磋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霸州市昌隆新能
源有限公司股权,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新能源环保领域。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
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
展尽职调查工作,组织内部会议就交易方案进行审慎论证,并与交
易对方就标的资产范围、标的估值、交易方式、业绩承诺及补偿等
方案内容进行了多次磋商、谈判,同时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定期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2015 年 8 月底,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商谈,就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等进行初步沟通,并签订了保密协
议。
2、2015 年 9 月初,公司赴霸州市昌隆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现
场考察,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商谈,对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运行
状况、地方产业政策等有了基本判断,明确进一步尽职调查的重点
内容。
3、2015 年 9 月下旬,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资产范围、交易方式等基本框架进行商讨,同时对现场尽职调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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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安排进行沟通。
4、2015 年 10 月上旬,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广东(东莞)科德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及相关工作
负责人。
5、2015 年 10 月中旬,公司提交交易框架协议讨论稿,并与交
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范围、标的估值、业绩承诺与补偿
等核心条款进行讨论与沟通。
6、2015 年 10 月下旬,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框架协议中的标
的估值、支付方式、业绩承诺与补偿等核心条款进行进一步讨论。
7、2015 年 10 月下旬,各中介机构汇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尽职调查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尽职调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内容。
8、2015 年 11 月上旬,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标的估值、支付方式、
业绩承诺与补偿等核心条款再次进行商讨。
截止本公告日,双方就上述核心条款的商谈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双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临 2015-056),因公司正
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7 日起停牌不
超过 30 天。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分别于 2015 年 9 月 3 日、2015 年 9 月 12 日、2015 年 9 月 19 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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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分别为:临 2015-061、临 2015-062、临 2015-064)。
(2)2015 年 9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 2015-065),公司
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8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
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2015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进 展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分 别 为 : 临
2015-066、临 2015-069)。
(3)201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编号:临 2015-067),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26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
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24 日、2015 年 10 月 31 日、2015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临 2015-071、临 2015-072、临 2015-073)。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积极推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多次组织内部会议就交易方案进行审
慎论证,并与交易对方就框架协议核心条款进行了多次沟通与磋商,
但交易双方在交易付款方式、业绩承诺及补偿等核心条款上始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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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较大分歧,短期内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
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
公司将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
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
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在 201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3:00-14:0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股票
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法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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