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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5-11-21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 2015-079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5 年 11 月 19 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智”)通过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信托”)旗下信托产品山东信托-恒赢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恒
赢 10 号”)及山东信托-恒赢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恒赢 11 号”)
共增持海南椰岛股份 22,410,070 股,占海南椰岛总股本的 5%。本次股东权益变
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接第二大股东东方财智通知,其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5 年 11 月 19 日通过其一致行动人山东信托旗下信托产品恒赢 10 号及
恒赢 11 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海南椰岛股份,截止 2015 年 11 月
19 日,累计增持海南椰岛股份 22,410,070 股,占海南椰岛总股本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 166 号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 166 号
                                    1
           法定代表人:相开进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
      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B 座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 1002 号 A8 音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彪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投资兴办
      实业。

三、股东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1)恒赢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
 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赢 10 号未持有海南椰岛股份,恒赢 10 号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19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海南椰岛 11,010,070 股,买入价格区间
为每股 13.5 元~14.88 元。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海南椰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 11,010,070 股,占海南椰岛总股本的 2.46%,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0                  0                    11,010,070       2.46

 (2)恒赢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
 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赢 11 号未持有海南椰岛股份,恒赢 11 号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19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海南椰岛 11,400,000 股,买入价格区间为
每股 13.5 元~14.85 元。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海南椰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2
份 11,400,000 股,占海南椰岛总股本的 2.54%,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0                  0                     11,400,000         2.54

(3)东方财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山东信托与东方财智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就恒赢 10
号、恒赢 11 号与东方财智持有的海南椰岛股份事宜达成一致行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方财智持有海南椰岛无限售流通股 5,000 万股,占海
南椰岛总股本比例为 11.16%,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财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海南椰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72,410,070 股,占海南椰岛总股本的
16.16%,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50,000,000         11.16                72,410,070        16.16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并于本公告披露的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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