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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6-01-15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 2016-005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18 日通过拍卖方式,共出资 12,139,500 元取得位于澄迈县白莲

美且那利坑地段 772.28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但由于历

史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后经海南省高院和海南

省第一中院调解,公司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达成协议:双方同意

将属于公司白莲美且那利坑 772.28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

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 199.89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住宅

用地)通过评估以等价值方式进行异地置换。公司已分别于 2012 年

2 月及 6 月取得了其中 42387.95 平方米及 76685.38 平方米土地使用

权,并在指定媒体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公司临 2012-004 号公告及

临 2012-017 号公告。

    近日,我司收到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 14190.56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办理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批复》(澄

府函【2015】503 号):澄迈县人民政府同意将金马片区县医院东侧,

地 块 编 号 为 27512-201439-1-A 和 27512-201439-1-B 两 宗 面 积

14190.56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至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名下,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70 年,
土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以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公司现已取得上述两地

块土地使用权证——金江国用(2015)第 5026 号土地使用证和金江

国用(2015)第 5027 号土地使用证。

    预计本次 14190.5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将增加公司 2015 年

当期收益约 1000 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