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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1-16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及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听取了相关人员对上述事项的
报告,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发行对象中,汇添富-定增盛世 70 号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经销商出资的资管计划,为公司的关
联方。因此,汇添富-定增盛世 70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经
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发行股票参
与认购,表明其对公司未来的良好预期及对公司的长远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实现
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全体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我们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崔万林、肖义南、刘向阳、张健


                                                        201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