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声明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召开,会议拟审议《关 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对该议案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 真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 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 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销售渠道管理,从而提高整体盈利能力。该关联 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 将《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审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崔万林、肖义南、刘向阳、张健 2016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