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查,现就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违规担保。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符合上述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崔万林、肖义南、刘向阳、张健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