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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椰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7-29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6-053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有效期内任何时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 投资理财产品概况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现金管理手段,拓展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6
年 7 月 28 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
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资金来源、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实施方式
    1、资金来源
    作为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2、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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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额度在有效期内任何时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
他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保险
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投资品种。
    5、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
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且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对投资理财进行管理,由公司财务中心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
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审计、核实。

    3、公司将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投资理财的运作情况,并抄报公司监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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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
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该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审查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独立董事
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
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授权投资的产品类型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内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年度无购买理财产品行为。
    八、备查文件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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