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2018-04-03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22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收储情况概述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与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澄迈县国土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老城管委会”)共同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
议书》(以下简称“2016 年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澄迈县国土局和老城管委会有
偿收回公司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4.5 公里处南侧 45.14 亩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共 1105.8221 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南椰岛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土地使
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根据 2016 年协议书,公司应于本协议签
订一年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澄迈县政府申请一次性将补偿款支付给
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澄迈县国土局、老城管委会与公司共同签订《有偿收
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以下简称“2017 年协议书”),有偿收回公司位于老
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4.5 公里处南侧 99.13 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地
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共 2352.1721 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南椰岛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70)。根据 2017 年协议书,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
内向澄迈县政府提出申请,澄迈县人民政府应在收到申请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
性将补偿款支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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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有偿收回土地协议,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向澄迈县国土资源
局递交了《关于请求尽快拨付收储椰岛集团土地补偿款的申请》,澄迈县国土资
源局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复函说明上述土地有偿收储款已列入澄迈县土地储备
中心 2017 年度 1 亿元土地储备专项资金预算,该局已向澄迈县人民政府上报拨
付资金的请示(详见 2018-003 号公告)。
二、有偿收储土地进展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澄迈县国土局函件,函称:澄迈县国土局与和老城管委会
及海南椰岛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2月28日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
使用权协议书》,有偿收回海南椰岛两宗土地。鉴于澄迈县财政困难等客观原
因,截止目前该两宗土地补偿款共计3457.9942万元尚未拨付给海南椰岛。
三、有偿收储土地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复函,澄迈县人民政府已逾期支付2017年收储款项,
且无明确的拨款时间,该土地收储款收回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另2016年度土
地收储款也已逾期未支付,亦无明确的收款时间,该笔款项收回也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因此公司拟将该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调整,按50%比例计
提2016年度收储款项坏账准备约553万元,同时不再确认2017年度土地收储收益
约1586万元,以上调整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收益约2139万元(详见公司2018-021
号公告)。
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后续回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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