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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椰岛: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29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ST 椰岛    公告编号:2018-064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5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十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3,099,4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8.62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
彪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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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公司董事刘德杰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崔万林、肖义南、张健、刘向阳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公司监事曲亚文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齐苗苗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陈曦、王锦江,公司财
   务总监高晓光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候选人段守奇、曲锋、林伟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监事候选人陈燕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段守奇先生为       189,085,203     109.2350 是
     公司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林伟先生为公       119,027,348      68.7624 是
     司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曲锋先生为公       211,094,464     121.9498 是
     司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陈燕女士为公       173,099,405     100.0000 是
     司监事的议案

                                    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选举段守    920,900     96.8043    -       -      -       -
          奇先生为公司
          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林伟    920,900      96.8043   -        -     -           -
          先生为公司董
          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曲锋    920,900      96.8043   -        -     -           -
          先生为公司董
          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陈燕    951,300   100.0000     -        -     -           -
          女士为公司监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对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
者进行单独计票,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琳、戴恩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3
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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