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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椰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ST 椰岛    公告编号:2018-112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 1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
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自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修
订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列报;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
报;
                                     1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删除,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删除,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列报;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列报;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
报;
    7、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
出,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
项目,“利息费用”反映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
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利息收入”反映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
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此外,根据《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还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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