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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椰岛:关于股东增持进展公告2018-12-18  

						股票简称:*ST 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公告编号:2018-126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持有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或“海南椰岛”) 93,410,473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分别被兰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或轮候
冻结(详见 2018-037 号、2018-049 号、2018-068 号公告)。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东方君盛正在积极处理上述
股票被冻结事项,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东方君盛承诺将积极推进处理上述股
票被冻结事项,待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再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因此,东方君盛决
定将本次增持期限延长 6 个月,即从 2018 年 9 月 14 日延长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方式、增持数量等保持不变。
    ● 风险提示:
    由于东方君盛尚未与有关机构签署相关协议,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因增持
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者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
施或者变更的风险。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东方君盛的《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2017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东方君盛发来的《关于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补充说明》,东方君盛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三节 本次权
益变动目的”之“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
的合理判断,东方君盛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价波动
                                    1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与进展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东方君盛发来的《关于增持海南椰岛股份进
展情况的告知函》:
    2018 年 4 月 19 日,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 93,410,473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已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2018 年 5 月 9 日,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
93,410,473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18 年 6
月 14 日, 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 93,410,473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浙江省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截止本报告日,东方君盛正在积极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尚未实施本次
增持计划。东方君盛承诺将积极推进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待相关事项处理
完毕后再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因此,东方君盛决定将本次增持期限延长 6 个月,
即从 2018 年 9 月 14 日延长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增
持方式、增持数量等保持不变。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由于东方君盛尚未与有关机构签署相关协议,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因增持
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者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
施或者变更的风险。
    四、致歉
    东方君盛对未能在前期承诺期限内完成增持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
歉意,并承诺将积极推进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相关事项,在 2019 年 3 月 14 日前
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东方君盛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
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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